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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5-05 来源:
卫办综函〔2008〕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通知》(卫办综函〔2008〕180号)要求,为保证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顺利实施,我部将举办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培训班,培训分为三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一)有关省(区、市)卫生厅局负责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人员2-3名;

(二)样本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人、负责本次调查的技术指导员、数据录入人员各1名。

二、培训班安排

(一)第一期培训班。

1.培训时间:2008年5月11日报到,5月12日-14日培训。

2.培训地点:北京市赢家商务酒店(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院内;联系电话:010-82320101)。

3.参加的省(区、市):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4.乘车路线:

(1)从北京站乘坐2号线地铁至西直门站,换乘632路或375路公交车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站下车。

(2)从北京西站乘坐21路公交车至蓟门桥站,换乘375路或632公交车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站下车。

(3)从首都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站下车。

(二)第二期培训班。

1.培训时间:2008年5月18日报到,5月19日-21日培训。

2.培训地点:武汉市宝丰宾馆(武汉市汉口宝丰二路14号;联系电话:027-68833999)。

3.参加的省(区、市):湖北、天津、山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4.乘车路线:

(1)从汉口火车站乘坐512路公交车到“宝丰路”站下车。

(2)从武昌火车站乘坐10路公交车至“航空路”站,转乘208路公交车到“宝丰路”站下车。

(3)从天河机场乘机场大巴至“常青路机场接待处”下车,转乘79路或512路至“宝丰路”站下车。

(三)第三期培训班。

1.培训时间:2008年5月22日报到,5月23日-25日培训。

2.培训地点:上海长航宾馆(近东安路)(上海市零陵路518号;联系电话:021-64167777)。

3.参加的省(区、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

4.乘车路线:

(1)从火车站乘坐地铁1号线至“上海体育馆”站,转乘4号线在“东安路”站下车,步行约5分钟即到。

(2)从虹桥机场乘出租车约10分钟即到;从浦东机场乘坐机场3号线大巴至徐家汇,再乘出租车或步行约20分钟即到。

三、其他事宜

(一)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

(二)请于2008年5月8日之前将回执邮寄或传真至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联系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蔡敏、辛英

联系电话:010-68792465、68792486

传真:010-68792478

电子邮件:caimin@moh.gov.cnxinying@moh.gov.cn

 

附件:1.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国家样本点名单.doc

2.参加培训班人员回执.doc

3.培训班日程.doc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