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管处(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物临床使用水平,规范普通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和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我司组织制定了《普通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布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疗监管栏目下,请下载后组织相关专家讨论,并将修改意见于2009年12月10日17:00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医管司医疗处 梁宏军、范晶
联系电话:010-68792618、68792791
传 真:010-68792790
电子邮件:kjywgl@163.com
附件:1. 普通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 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