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健康卡应用目录(试行)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6]747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试行。《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等12 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信息惠民等工作要求与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居民健康卡应用目录(试行)2016版》。
《居民健康卡应用目录(试行)2016版》共包含126项业务应用,其中,63项为基本应用项目、63项为扩展应用项目,全面涵盖了医疗服务、医疗保障(新农合、救助)、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药品管理、综合管理,以及健康精准扶贫、健康信息利用等各类卫生计生服务内容。根据健康扶贫工作部署,提出通过居民健康卡支撑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一卡通、分类救治、先诊疗后付费、诊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救助资金随卡发放、远程医疗等方面的应用。根据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要求,提出持居民健康卡进行身份认证和安全验证,居民和医务人员才可调阅、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库等健康信息资源库,确保信息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整合卫生计生资源,进行持卡应用的规划设计和应用评估,分地区、分业务、分阶段加快开通各类持卡应用,突出主体功能和重点业务,强化便民惠民应用措施的实施,确保于2018年底实现基本应用项目、2020年底实现扩展应用项目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