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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卫生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健康发展,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城乡公共卫生面貌和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 一、 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1、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据全国27种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266.83/10万,死亡率0.81/10万,病死率0.30%。与上年比较,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下降1.1%,死亡率上升7.0%,病死率与上年基本持平。 报告发病率居前五位的依次为: 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梅毒和淋病,与2005年相比,肺结核、痢疾和淋病的报告发病率有所下降,梅毒的发病率有所上升;报告病死率居前五位的依次为:狂犬病、人禽流感、艾滋病、新生儿破伤风和流脑(见表1)。
2、城乡居民主要死亡原因。据30个城市和78个农村县死亡原因统计,2006年城市居民前十位死因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病、损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0.4%。与2005年相比,恶性肿瘤、呼吸系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神经系病的死亡率及所占比例有所上升。 农村居民前十位死因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病、心脏病、损伤及中毒、消化系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泌尿生殖系病、神经系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92.3。与2005年相比,恶性肿瘤、心脏病、损伤及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精神障碍的死亡率及所占比例有所上升。
3、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防治。2006年, 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48个,与2005年相比流行县区增加了13个;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为270个,比上年增加6个;年底实有病人68.9万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万人;期内治疗病人51.9万人,比上年增加了0.7万人。 2006年克山病病区县327个,累计基本控制县257个,现症病人4.0万人,与2005年持平;大骨节病病区县358个,累计基本控制县208个,现症病人数为74.1万人,比上年减少6.8万人;碘缺乏病监测县2817个,累计消除(基本消除)县2475个,比上年增加了7个县区;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1115个,累计基本控制县189个,氟骨症人数134.0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201个,累计基本控制县24个,氟骨症人数195.7万人;地方性砷中毒(水型、燃煤污染型)病区县47个,病区村人口69.5万人,病人3.10万人。 4、农村改水和改厕。截止2006年底,全国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86629.3万人(其中:当年受益人口2763.9万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9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1.1%。截止2006年底,农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13873.1万户,其中:当年新增卫生厕所698.5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4.9%。 二、卫生监督 1、食品卫生。2006年,对全国30个省(区、市) 172万户食品生产和服务企业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7.4%,合格率为86.2%。与上年比较,卫生监督覆盖率提高2.0个百分点,合格率下降2.4个百分点。30个省(区、市)21类食品共抽查监测107万件,平均合格率为90.8%,比2005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酒、水产品、粮食、植物油、糕点等16类食品合格率高于90%。食品用产品抽检2.5万件,合格率为83.6%。餐具消毒抽检447.3万件,合格率为82.5%。2006年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96.9%。
2、环境卫生。2006年,对全国31个省(区、市)98.4万户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督覆盖率达94.4%,监测合格率89.0%。与上年比较,监督覆盖率提高2.3个百分点,监测合格率下降1.1个百分点。28个省(区、市)共抽检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化妆品产品43125件,合格率为91.5%,与 2005年持平,其中进口化妆品合格率89.5%,国产化妆品合格率91.7%。 3、职业卫生。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9个省(区、市)共报告职业病11519例,其中:尘肺8783例,慢性职业中毒1083例,急性职业中毒467例,职业性眼、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等其他职业病共1186例,农药中毒17791例,死亡994例。25个省(区、市)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测定点34.1万个,实测率为63.8%。28个省(区、市)共有43805个放射工作场所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健康体检率达84.2%。 4、学校卫生。2006年,对全国30个省120029所学校(包括高校、中专、技校、中学及小学)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频次为1.95,合格率为68.4%。与上年比较,监督频次增加0.12,合格率提高25.5个百分点。2006年参加体检的学生人数为4735万人,学生体检率65.6%,比2005年提高0.9个百分点。 三、农村与社区卫生服务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45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为5.08亿人, 4.10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0.7%。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拥护。2006年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2.7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合计为155.81亿元。 2、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2006年底,全国1636个县共设有县级医院5673所、县妇幼保健机构1625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26所、县卫生监督所1141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96.1万人。全国3.47万个乡镇共设乡镇卫生院4.0万个,人员100.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6.0万人。全国62.5万个行政村共设立60.9万个村卫生室,设立卫生室的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88.1%。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10.4万人、乡村医生90.6万人、卫生员5.1万人。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1人。 3、农村医疗服务。2006年,县级医院门诊人次3.0亿人次,入院人数1578.5万人,医院病床使用率63.3%。与上年相比,全国农村县医院门诊量增加0.2亿人次,住院人数增加151.2万人。由于乡镇合并等多方面原因,全国乡镇卫生院个数、卫生人员数减少,但床位数及工作量增加。门诊量由2005年的6.8亿人次增加到2006年7.0亿人次,住院量由1622万人增加到1836万人,病床使用率由37.7%提高到39.4%。 4.社区卫生服务。2006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万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7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579个。与2005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5528个。200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门诊8147万人次,住院43万人;平均每个机构年提供门诊3.9万人次,住院207人,平均每个医生每日担负诊疗12.8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门诊9379万次,平均每站提供4558人次,平均每个医生每日担负诊疗13.0人次。 四、妇幼卫生保健 1、孕产妇保健。2006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6.5%,产前检查率为89.7%,产后访视率85.7%。新法接生率97.8%,其中:市98.7%,县97.2%。住院分娩率88.4%,其中:市94.1%,县84.6%。与上年比较,住院分娩率增加2.5个百分点。
2、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地区统计,2005年新生儿死亡率13.2‰,婴儿死亡率1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2.5‰。与上年比较,新生儿死亡率下降2.2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下降2.5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2.5个百分点。 2005年城市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7‰,主要死因构成: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占17.8%、出生窒息占17.6%、先天性心脏病14.1%、肺炎8.7%、颅内出血2.8%。农村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7‰,主要死因构成:早产或低出生体重18.5%、出生窒息13.8%、肺炎13.8%、先天性心脏病7.8%、意外窒息6.6%。 3、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地区统计,200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47.7/10万。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5.0/10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7.5%、合并心脏病占13.7%、妊高症占11.8%、羊水栓塞占7.8%。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53.8/10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49.2%、合并心脏病占9.2%、羊水栓塞占9.2%、妊高征占8.7%。2005年与2004年比较,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了0.6个百分点,但城乡差距明显,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是城市的2.2倍(见表5)。
五、医疗服务 1、医疗机构门诊服务。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不包括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下同)总诊疗人次数为24.46亿次,其中:医院14.71亿次,占60.1%;卫生院7.25亿次,占29.6%;其他医疗机构2.50亿次(见表6),占10.3%。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增加1.41亿次,其中,医院增加0.84亿次,卫生院增加0.26亿次。 2006年综合医院分科门诊构成:内科占30.5%,外科13.8%,妇产科10.8%,儿科8.3%,中医科6.0%,其他科室占30.5%。 2006年全国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1.9次。
注:本表不含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数字。 2、医疗机构住院服务。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入院人数7906万人,其中:医院5562万人,占70.4%;卫生院1858万人,占23.5%;其他医疗机构486万人(见表6),占6.1%。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入院人数增加722万人,其中,医院增加454万人,卫生院增加217万人。 2006年全国居民年住院率6.14%。 3、医生人均工作量。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人均每天担负诊疗人次为5.5次,比上年增加0.2次;医生人均每天担负住院床日为1.7日,比上年增加0.1日。不同级别医院医生人均工作负荷见表7。
4、医疗机构病床利用。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64.9%,其中:医院72.4%,卫生院39.4%。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其中,医院提高2.0个百分点、卫生院提高1.6个百分点。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9.4%,其中:卫生部属97.7%、省属92.5%、省辖市属85.4%、地辖市属73.4%、县属68.0%。 2006年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2日,其中:医院10.9日,卫生院4.7日。与上年比较,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基本持平。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为9.9日,其中:卫生部属12.8日、省属12.8日、省辖市属11.7日、地辖市属8.6日、县属7.6日。 六、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 1、医疗费用及增长幅度。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28.7元,比上年增加1.8元,增长1.4%;出院者人均住院医疗费用4668.9元,比上年增加7.4元,增长0.2% 。 近五年,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每年增长幅度基本在7-9%左右(见表9)。2006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有所下降,与上年相比,门诊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下降6.1个百分点,住院医疗费增长幅度下降8.6个百分点。 不同级别医院中,部属、省辖市属、地辖市属及县属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分别比2005年增加4.4元、1.6元、0.6元、0.5元,而省属医院减少2.8元;部属、省属、省辖市属及县属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分别比2005年减少217元、185元、101元、25元,仅地辖市属医院增加6.5元。
注:本表检查治疗费内含手术费。经费系当年价格,下表同。 2、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2006年全国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65元,占50.5%;与上年相比,药费减少1元,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1922.0元,占42.7%;与上年相比,药费减少53.6元,药费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 不同级别医院中,省属、地级市属、县级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门诊药费比重比2005年分别下降0.4、2.1、1.7、3.1个百分点,部属医院持平;部属、省属、地级市属、县级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住院药费比重比2005年分别下降0.7、0.5、1.5、0.7、2.4个百分点。
七、卫生资源 1、卫生机构总数。2006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30.9万个,比上年增加9972个。全国注册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30.0万个,其中:医院1924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万个,农村乡镇卫生院4.0万个。与上年比较,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门诊部(所)数有所增加,卫生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数略微减少(见表10)。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045个(其中:三甲医院647个),二级医院5151个,一级医院2738个,未评定等级医院10312个;医院按床位数分: 1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11516个,100-199张的医院3803个,200-499张的医院2832个,500-799张的医院764个,800张及以上的医院331个。 2006年末,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48个(含预防保健中心105个),其中:省属31个、地级市属376个、县(区、县级市)属2663个。与上年比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减少37个。 2006年末,全国卫生监督所2097个,其中:省级31个、地级339个、县级1679个。与上年比较,卫生监督所增加395个。 2、医疗机构床位数。2006年末,全国医疗机构床位349.6万张,其中:医院床位256.0万张(占73.2%),卫生院床位71.0万张(占20.3%),其他医疗机构床位占6.5%。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14.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11.5万张,卫生院床位增加2.0万张。 2006年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共有床位265.8万张,床位数分科构成如下: 全科医疗科2.3%、内科23.6%、外科23.0%、妇产科10.2%、儿科6.4%、眼科1.9%、耳鼻咽喉科1.4%、口腔科0.6%、精神科5.4%、传染科3.1%、结核病科0.8%、肿瘤科3.0%、中医科(含中西医结合科和民族医学科)13.7%、其他科室占4.6%。 3、卫生人员总量。2006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562.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62.4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3.5万人,管理人员32.4万人,工勤人员43.6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人员增加19.3万人(增长3.5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6.4万人(增长3.68%),其他技术人员增加1.0万人,管理人员增加1.1万人,工勤人员增加0.8万人。2006年末,全国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99.5万人(其中:执业医师161.1万人),注册护士142.6万人。 卫生人员中,医疗机构卫生人员527.9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8.2万人,内: 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86.7万人、注册护士140.6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人员20.2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4万人,内: 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8.8万人;卫生监督所卫生人员6.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万人。 2006年末,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59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55人、注册护士1.11人。
4、卫生总费用。据测算,2005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8659.9亿元,比2004年增加1069.6亿元(未扣除物价因素影响,下同)。卫生总费用构成: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17.9%,社会卫生支出占29.9%,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52.2%;城市卫生费用占卫生总费用72.6%,农村占27.4%。人均卫生费用662.3元,比2004年增加78.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由2004年的4.75%下降到2005年的4.73%。 2005年,全国卫生事业费601.5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77%;与2004年比较,卫生事业费增加121.9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增加0.09个百分点。2006年,全国卫生事业费734.1亿元。 2005年卫生固定资产投资550.2亿元,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7%。 八、医学科研和教育 1、医学科研。2006年,医学科研机构248个,人员1.4万人。与上年比较,医学科研机构减少15个,人员减少801人。2006年,卫生系统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6项。 2、医学教育。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医药专业招生39.2万人,比上年增加5.3万人;在校生126.9万人,增加13.6万人;毕业生25.3万人,增加5.1万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医药专业招生49.2万人,比上年增加3.8万人;在校生132.9万人,增加10.2万人;毕业生35.1万人,增加2.0万人。 2006年末,全国医学在职培训机构454个,总人员1.5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