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卫生计生委,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
现将幸福工程组委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报社《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幸组委发〔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把此项活动纳入工作日程,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困难家庭发展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健康扶贫。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