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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须知

一、本栏目仅用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之间的交流。栏目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的咨询服务或查询指引,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公众需求信息。

二、本栏目提供的答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涉及经济合同、经济财产权益纠纷、有关民事纠纷、行政申诉、控告和请求等事项,请依照相应法律、法规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三、为节省您的时间,提高效率,建议您提问前先浏览本栏目“常见问题”以及已有的留言选登,或通过查阅网站法律法规、文件公告、行政许可公示、标准规范、卫生知识等栏目了解有关的信息,避免重复提问。

四、为保证您的留言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请认真填写留言页面中的必填项目,留言内容务必做到情况真实、表述清楚、一事一问,避免语言过激。

五、对您的留言可能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1.对于咨询类留言,我们将及时提出咨询建议或指引性意见;

2.对于意见、建议和评论性留言,我们将转交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不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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