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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1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1-24

  关于加强灾难心理卫生研究,将心理援助纳入政府救灾计划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人们会产生心理应激反应,相关人员的心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和失衡,有的人员还需要接受专业的心理干预才能康复。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心理援助,并将其纳入卫生应急工作,在近期历次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将心理援助与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已经开展的工作主要为:一是加强法规、规划和制度建设。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4号)要求,将心理援助逐步纳入各级政府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我委多次举办研讨会,组织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交流突发事件心理援助工作经验,研讨突发事件心理援助案例。目前,全国有25个省级、203个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和护士,组建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我委利用每年“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组织各地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宣传板、手机短信、微信、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突发事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面对突发事件的心理防护意识。四是积极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近年来,在“东方之星”客轮翻沉、天津港爆炸、深圳滑坡等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中,我委均及时调派国家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抚慰伤员和死者家属情绪,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保障事发地群众心理健康。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突发事件心理援助,重点将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心理援助应用性研究。委托重点精神专科医院及高校开展心理援助的应用性研究,就受灾群众、救援人员可能产生的精神卫生问题、心理危机干预和相关药物治疗等进行系统研究,探索总结符合我国特点的心理援助模式,为有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指导。
  二是积极考虑组建危机心理干预救助中心,对其可行性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具体建议,适时推进。
  三是组建心理援助专业团队。加大对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等单位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建设国家级心理援助团队,加强对心理援助骨干的培训力度。构建心理危机援助人才库,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安定医院等重点专科医院为依托,组建国家级应急心理援助专业队伍。 加强与红十字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合作,培养心理危机干预骨干人员,倡导社会团体、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心理援助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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