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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56号(医疗体育类098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1-24

  关于搭建村医远程医疗平台,提高基层预防能力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完善远程医疗体系建设。一是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明确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二是组织起草《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和相关病历质量标准、诊断质量标准、数据库安全管理标准和双向转诊原则性标准、转诊流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远程医疗服务范围、服务模式、技术要求、权责界限等内容,实施硬件标准化建设,确保远程医疗服务安全有效。
  (二)大力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一是推动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2014年8月,我委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明确了远程医疗服务内容、基本条件、资料保存和服务流程等内容,有力促进了各地远程医疗平台运行规范有效。二是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自2014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委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重点针对制约我国远程医疗发展的政策环境障碍,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研究市场化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为在全国推广应用远程医疗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借鉴。
  (三)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医师队伍建设,缓解农村缺乏执业助理医师问题,我委于2016年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该考试是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的一个新类别,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工作实际,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组织,单独命题、单独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发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限定其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
  (四)加强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一是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平台。根据医改监测数据,截至2015年底,81.3%的省份建立了人口健康信息平台,69%的县(市、区)使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村卫生室通过为辖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有效实现了对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连续动态管理。二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正面新闻报道,帮助民众对疾病预防、诊治和预后有正确的认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关于搭建村医远程医疗平台,提高基层预防能力的提案,对于我委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全国推广应用远程医疗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借鉴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实施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建设健康医疗服务集成平台,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诊断服务,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机制。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延伸放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二)推动健康医疗教育培训。支持建立以国家健康医疗开放大学为基础、中国健康医疗教育慕课联盟为支撑的健康医疗教育培训云平台,鼓励开发慕课健康医疗培训教材,探索新型互联网教学模式和方法,组织优质师资推进网络医学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和在线互动、远程培训、远程手术示教、学习成效评估等应用,便捷医务人员终身教育,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提高城乡居民预防能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同时,启动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电子证照建设试点,将电子证照和居民健康卡作为远程医疗服务中医患双方在网上互相认证的基本依据。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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