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协同推进全民健康管理体制机制和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管理教育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我委一直坚持预防为主、宣传先行,将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口前移,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尽最大努力让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减轻国家和个人的看病就医负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树立健康观念,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我委于2013年9月启动 “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第一周期为3年,每年围绕一个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健康促进和科普宣传活动。2013年主题为“合理用药”,2014年主题为“科学就医”,2015年主题为“无烟生活”。2016年“健康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和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相关内容,以黑龙江省为起点,途经东北、西北、西南、华北、华南、东南地区,每个省份按照既定时间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接力”完成重点宣传活动。通过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引导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实施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在财政部支持下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该项目经费逐年增加,2012年投入经费2.38亿,2013年投入经费2.44亿,2014-2016年均投入经费2.59亿。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项目在全国)开展公益广告制作播放、健康巡讲、创建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学校、12320戒烟服务热线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等活动,引导群众转变健康旧观念,树立健康新观念,逐步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
(三)积极推动健康知识宣传工作。一是充分调动各类媒体参与健康保健知识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支持开展“新媒体科普大赛”和“医生科普大赛”。二是根据各类媒体的传播特点和方式开发新型媒体传播材料,以“健康中国”“全国12320卫生热线”等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宣传。
二、关于各级政府将健康管理融入政策制定
为进一步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我委制定了《健康促进县(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指导方案》并下发各省参照执行,指导各省宣传普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
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机制、形成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
三、关于开设健康管理课程,加快培养健康服务专业人才
(一)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不同学段健康教育目标、内容以及对健康教育实施途径及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个领域,分别是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学科教育每学期安排6-7课时,主要载体课程为《体育与健康》,对无法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涵盖的健康教育内容,渗透在基础教育其他相关学科课程中,例如在《品德与生活》、《科学》、《生物》等课程标准中结合学科特点,纳入了相关健康教育内容。目前,针对大学生健康教育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正在组织专家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指导纲要》。
(二)关于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培养。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其中尚未设置健康管理本科专业,但设置了预防医学等与健康管理密切相关的本科专业。目前,全国举办预防医学本科专业高校有96所,年招生8000余人。在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多数高校将《健康教育学》作为必修课程,为学生毕业后从事健康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打下基础。此外,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自助设置,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相关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健康管理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培养健康管理方面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四、关于树立“大健康观”
健康促进是全世界公认的,促使人们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社会系统工程,最大程度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是一项投入少、产出高、效益大的预防干预措施,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委正在牵头编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初步考虑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引导群众逐步形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奋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观,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五、关于加强媒体宣传
在公益广告方面,我委依托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制作公益广告,并在省、市级广播、电视台播放,宣传健康核心信息和相关政策,积极倡导科学理念,提倡健康生活方式。
在广播影视方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积极指导扶持中央三台开办《健康之路》《中华医药》《养生有道》《养生大讲堂》等栏目,指导扶持北京卫视开办《养生堂》《我是大医生》等名牌栏目,坚持将健康节目归于生活服务类节目、贴近生活、为观众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出版物方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召开报刊管理工作会议、座谈会、印发通知,组织部署报刊单位安排版面、设置专栏专题等多项措施,综合运用图片、评论、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尤其针对不同年龄受众分类开展宣传,有效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增强了社会公众健康知识水平和意识。拒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党报、晚报都市报、生活服务类等报纸刊发宣传普及健康知识的专题文章30多万篇。
六、关于健康管理师
2005年11月29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函复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劳动厅函〔2005〕425号)中指出:“同意将医疗救护员、健康管理师2个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据此,卫生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开展健康管理师的鉴定工作,经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7年4月25日起施行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该职业共设3个职业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健康管理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健康管理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健康管理师三级为本职业的起点职业等级,健康管理师一级为本职业的最高职业等级。
2007年至今,卫生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健康管理师的试点鉴定工作,目前获得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0876人,其中约有5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约有20%在各类体检中心工作,还有30%分布在其他医疗机构、院校或企业。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健康管理师职业鉴定工作。
七、关于基层医疗建设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仅承担着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而且承担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功能。其中,健康教育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9年,国家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健康教育作为第一批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当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针对辖区公共卫生问题进行群体性的健康教育;针对就诊患者开展个性化服务,包括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工作。服务方式包括提供健康教育材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在诊疗服务中都承担了部分健康教育工作。另外,鉴于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数量少,2015年仅有51万名工作人员,占医疗机构人员总数的5%,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人,因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不必单设健康教育宣传员。
八、关于医保跟进
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快速增长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考虑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水平比较低,截至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仅400元左右。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解决群众医疗负担等方面。
九、关于社团组织推动
为加强社团组织在健康教育领域的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健康科普行为,提高健康科普能力,我委组织开展针对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健康科普能力建设培训,积极营造社会团体开展健康管理和环境和氛围。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协助我委推进相关工作,在相关标准、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十、关于完善健康教育经费配置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推进,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居民医疗保健需求得到了较快释放,卫生费用增长较快。据财政部门统计,2013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达到5.57%,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83%,其中,财政公共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0.86%。根据国家级卫生总费用监测点监测数据测算,2012年预防服务费用占经常性卫生费用(不含资本性费用)为6.74%,治疗服务(含康复)费用占经常性卫生费用比重为75.59%。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做好保障。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