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提案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59号(医疗体育类102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1-24

  关于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优生健康安全服务工作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超前预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人口情况,超前规划妇幼医疗机构建设
  (一)预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人口情况。2015年年初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我委组织若干研究团队,就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未来出生人口等情况进行了多方案测算和研究论证。先后召开了近百场研讨会,听取了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领域专家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相关部门的意见,到20多个省份开展了深入调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反复论证,形成了系列研究报告和有关全面两孩政策的建议,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合理配置相关公共服务资源特别是妇幼服务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规划妇幼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我委积极指导和推动地方省、地市、县三级研究编制省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地市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已有重庆、湖北、辽宁、吉林、河北、广西等6个省(区、市)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了省级规划。下一步,我委将着力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推动地方2016年内出齐省、地市、县三级规划并严格实施,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同时,编制和实施《“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保障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的供给。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实施相关建设专项,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妇幼医疗服务体系夯实基础。
  二、关于加强儿科医师培养,提高儿科医生待遇
  我们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儿科医学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面向基层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工作。深入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为基层每年培养5000名左右从事儿科、产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二是进一步扩大儿科医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要求高水平的医学院校增加研究生儿科专业招生数量,力争到2020年达到在校生1万人。三是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2016年起,在40所举办“5+3”一体化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每校年招生不少于30人,培养高水平儿科医学人才。四是进一步加强儿科学科专业建设。将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前移,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举办儿科学本科层次专业教育。五是大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逐步扩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规模,提升儿科专业继教项目比例,大力发展远程儿科继续教育。六是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鼓励高等医学院校积极主动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职进修等工作,进一步发挥高校附属医院的人才和资源优势,支持儿科队伍建设。
  此外,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儿科医务人员人事薪酬待遇,大力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
  三、关于增加妇幼医疗保健投入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2012年到2016年,中央累计投资198亿元支持400所地市级及以上儿童医院(含综合医院儿科)和1100所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同时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中,也明确要求加强妇产、儿科等建设。目前,大分项目已经竣工投入使用,明显改善了妇幼健康服务条件,显著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更多中央投资支持儿科和产科资源供给建设,继续加强省、地市、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县级医院产科、儿科和新生儿重症救治设施等建设,为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做好保障。
  四、关于优化孕前孕期保健机制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不断提升群众优生意识,增强公众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推进婚前保健,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服务,特别是加强高龄再育夫妇孕前指导。加强培训和指导,规范产前咨询和产前诊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孕期保健,不断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人群覆盖面,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和干预率,加强孕期咨询指导和干预措施落实,提高生育质量。

2016年9月7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