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5号),中宣部等11个部门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由群众评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活动(以下简称“双评”活动)。根据“双评”活动的要求,卫生部门是重点行业部门。为组织好卫生系统的“双评”活动,现将中宣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9〕13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双评”活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根本目的是深化和拓展思想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思想内涵。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这项活动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摆上重要日程。要立足基层,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卫生系统英雄模范人物的宣传,强化教育效果。
为组织好“双评”活动,卫生部成立了由部领导任组长的“双评”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双评”活动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并负责解答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有关“双评”活动的咨询及处理候选人名单推荐等事宜。
二、上报材料有关事宜
(一)上报材料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推荐出本地“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名单,推荐总数不少于20人,不超过200人。其中,本系统的推荐候选人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0%。由于多数推荐候选人为外行业人选,要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核实。推荐候选人名单以表格形式上报(见附件2)。
(二)上报时间。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
(三)接收材料单位。卫生部“双评”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wsphdb@sina.com;热线电话:010-64265733;信件受理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1区12楼609室卫生部“双评”活动办公室(收),邮编100011。有关“双评”活动详细信息请查询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或中国健康教育网(www.nihe.org.cn)。
附件:1.中宣部等11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