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行政复议办公室:
为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交流近年来各地经验和做法,我司拟于8月中下旬召开全国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编写本地区自2005年以来处理过的2-4个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典型案例。按照“案情介绍”、“处理结果”、“评析”、“法律链接”顺序形成会议交流文字材料,案情信息应当完整,评析应当深入、充分,要紧密联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
会议交流材料请于
二、为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和沟通,请各单位确定实际从事卫生行政复议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填写所附表格后于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政法司行政复议处 王琦
电话: 010-68792978,13552585332
传真: 010-68792396
电子邮箱:wang.qi@moh.gov.cn
附件:卫生行政复议与应诉专(兼)职人员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