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爱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爱卫办:
2012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5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的对抗”。为切实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现就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通知如下:
各级卫生、爱卫部门要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口号,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吸烟与二手烟危害的正确认识,可使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蓝丝带”标识作为控烟宣传活动的标识。充分利用卫生部即将发布的烟草危害警示信息与图片,创造性地开展控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烟草危害知识竞赛活动,动员更多群众参与;积极组织媒体参加卫生部举办的2011—2012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活动方案参见http://health.sina.com.cn/z/zgkongyan/index.shtml),各地以省级为单位报送参选作品,尤其是广播类和影视类作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卫生部将于5月底举办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检查,努力实现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包括省级自查自评与交叉督导,利用媒体进行社会监督等。卫生部将组织开展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第三次暗访评估,并通报暗访结果。
各级卫生、爱卫部门要积极宣传和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部令)要求,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同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创建无烟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积极推进符合《公约》要求的地方公共场所禁烟立法。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控烟知识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向患者提供必要简短戒烟服务,积极营造戒烟支持环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进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戒烟咨询服务。推广使用4008885531全国专业戒烟热线服务或当地专业戒烟热线服务。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如需咨询或索取本次世界无烟日活动相关资料,请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联系。
· 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2013-02-04 04:10 |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3-02-04 03:57 |
· 关于印发《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 2012-12-27 09:38 |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 2012-06-28 08:00 |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 2012-06-26 08:00 |
·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 2012-05-25 08:00 |
· 卫生部关于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 | 2012-05-22 08:00 |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生儿访视等儿童保健技术规范的通知 | 2012-05-02 08:00 |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 | 2011-12-16 08:00 |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展情况的通知 | 2011-10-28 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