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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人发〔2010〕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政策研究,更好地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形势需要,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央编办复字〔2010〕59号),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更名为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开展与国民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研究,为国家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开展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卫生改革发展实践工作;开展卫生政策与经济技术评估、卫生经济与卫生管理基础理论研究等。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受卫生部委托,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与国民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研究,为国家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技术支持。
二、开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参与卫生政策研究、制定和评估,为卫生部制定卫生战略方针政策服务。
三、开展卫生政策与经济技术评估,为政府的决策提供经济学评价依据。
四、开展决策支持和应用技术开发研究,为卫生管理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五、开展卫生经济与卫生管理基础理论和传播方法学研究,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开展深入的沟通与传播工作。
六、开展卫生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研究,为有关部委制定与卫生相关的政策提供咨询意见。
七、参与卫生改革发展的实践,为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改革与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八、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