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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04-01
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全爱卫发〔1997〕第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自1997年《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各地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到2002年底,全国已命名89个国家卫生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高农村整体卫生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国爱卫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明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为载体,不仅能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工作、生活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同时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和现代化建设,对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二、各地应根据《国家卫生镇标准》,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环境,立足于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环境质量,来加快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和强化卫生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爱卫会应积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在调研和考核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三、根据近年创建国家卫生镇的有益做法和经验,经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市爱卫会的意见,我们重新修订了《国家卫生镇标准》和《国家卫生镇考核命名办法》。现印发各地,请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卫生镇标准》

     2、《国家卫生镇考核命名办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国家卫生镇标准

 

  一、爱卫组织管理

  1、爱卫会组织机构健全,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2、创建卫生镇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创建工作有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卫生镇活动。

  二、健康教育

  1、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2、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3、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4、举办卫生知识讲座,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定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引导健康生活方式。

  5、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1、镇区规划合理,环境整洁,路面平整,硬化率达90%以上;镇容美观有序,文明施工,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设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

  2、镇区有专业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并定点卫生处理;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

  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达标,有专人管理,清洁卫生,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3、镇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

  4、镇区内禁止放养家禽牲畜。

  四、环境保护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2、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不超过0.20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不超过0.06毫克/标准立方米;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5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地面水水质达标率达100%

  3、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

  有条件的镇要建有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场,暂时没有条件的要有规划目标和相应措施。

  4、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五、除四害工作

  1、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2、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3、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中的1项必须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密度不超过标准规定的三倍。

  六、食品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连续三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食堂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合格率达100%

  4、各类饮食店、食堂有专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操作规范;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并达到标准。

  5、食品摊贩做到亮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制作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有防蝇、防尘设施,使用工具售货。

  七、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㈠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公共场所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3、旅店、理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游泳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㈡生活饮用水卫生

  1、镇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近三年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疫情发生。

  2、水厂厂容整洁卫生,绿化、美化,水源水符合有关标准,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出厂水进行检测,保证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

  3、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

  八、疾病预防与控制

   1、认真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医疗机构按要求开设肠道门诊,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

  3、计划免疫工作落实,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

  4、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九、社区卫生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整齐,无违章搭建。

  3、社区卫生服务达到“六位一体”要求,工作成效明显。

  4、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十、镇辖村卫生

  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80%以上。

  230%的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3、农村道路平整,环境整洁。

  4、庭院清洁,物品堆放整齐,村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村内无散放牲畜、家禽。

  十一、民意测验

  随机访问足够数量的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听取群众意见,满意率达80%以上。

 

国家卫生镇考核命名办法

 

  一、申报

  申报镇必须是省级卫生镇命名一年以上方可申报国家卫生镇。申报不包括县级市政府所在镇。

  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考核的办法进行。

  创建镇应按照《国家卫生镇标准》积极开展工作,自查合格后向上一级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考核

  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负责组织对申报镇进行调研、考核。考核合格者向全国爱卫会推荐,推荐时间为每年8月底以前,推荐材料包括省级考核鉴定意见、申报镇创建工作计划、方案、总结汇报材料等。

  三、命名

  全国爱卫办通过资料审核、组织现场抽查等方式,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推荐的“国家卫生镇”进行认定。全国爱卫会对达到《国家卫生镇标准》的镇于每年年底前予以命名。

  申报、考核、推荐工作应实事求是,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四、管理

  国家卫生镇不是终身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应加强对“国家卫生镇”的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全国爱卫办。

  全国爱卫办将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查。对工作滑坡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镇,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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