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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4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1-03

赵雪芳等1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农村公共医疗的投入力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配备。2014年6月,我委等5部门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明确要求村卫生室建设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口多的要调增建筑面积,要设置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要增设观察室。同时,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设立康复室。
  2004年—2008年,国家实施了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169亿元,建设县级卫生机构2613个,乡镇卫生院2.9万所,村卫生室8823个。2013年,印发《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13〕423号),计划利用5年的时间,支持包括10万所村卫生室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着重改善边远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2013—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21.6亿元为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着力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此外,中央财政还投入1.1亿元,为10.6万所村卫生室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
  二、关于加大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从2004年起,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委连续12年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其中,2016年就选派1.5万名医师到955个县医院、3644所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多方助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对口支援工作,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
  2016年,我委印发《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医联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促使医联体成为目标一致的共同体。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医联体内以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为纽带形成松散型合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医共体是农村开展医联体建设的主要模式,重点探索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明确要求开展医联体建设,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目前,各地正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明确双向转诊流程,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三、关于医务人员与农民认识的再教育
  2003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指出,自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据统计,2016年,全国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有143.6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占22.3%,乡村医生占65%。《条例》要求,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实施意见》再次明确,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为做好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教育部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做好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以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岗位培训任务,积极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2004年—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8.86亿元,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主要面向村卫生室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急诊急救、检验放射、中医药、内儿科、公共卫生、合理用药、妇产科等知识培训,共计培训500万人次。通过培训,丰富了乡村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知识,提高了其实践技能,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
  各地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优化队伍结构。一是提高服务能力。各地采取远程教育、集中培训、临床进修、对口支援等方式,不断提高在岗村医的服务水平。其中,江苏每年选派不少于200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村医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二是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甘肃、青海从2016年起,至少连续8年每年招收500名左右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三是提升学历层次。海南从2016年开始,每年定向委培、招聘20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医,每年培养100名村医中专学历升大专;青海对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历的,财政按照70%的比例对学费予以补助。村医获得相应学历后,可以按照规定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
  感谢你们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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