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
建立实施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等六部门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推进河南省“亮剑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强化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效,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维护群众就医安全,近期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的通知》(豫卫监【2014】2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实施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部署,根据河南省医疗卫生监督联动执法、暗访督查、警示约谈、公示曝光、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有关要求,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在当地政务网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无证行医人员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巩固和增强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知》明确了列入无证行医“黑名单”的信息范围以及公布程序,主要包括无证行医人员基本信息和查处情况,基本信息包括无证行医人员的姓名、性别、诊所名称、执业地点;查处情况主要包括无证取缔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向公安机关移交情况等。《通知》要求无证行医“黑名单”应当在监督执法程序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经当地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并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依法、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对无证行医“黑名单”加强管理,及时更新,要求各地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无证行医“黑名单”公示表汇总并报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对各地报送的黑名单进行统一汇总,建立全省打击无证行医黑名单数据库,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实现信息共享,引导群众安全就医,压缩无证行医的生存空间,为各地有力打击无证行医、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供有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