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6期)
2013-12-18

各地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


  2013年9月27日全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结合各地实际迅速部署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纷纷成立由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如四川省、黑龙江绥化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加强了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多部门联合印发。部分地方还拓展了工作内容,如北京市针对中医药领域9类违法行医进行重点打击,黑龙江省增加了打击非法上门行医,齐齐哈尔市增加了打击非法义诊、非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体验)及其他诊疗行为等工作内容。
  二是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纷纷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湖北省针对天门市非法行医猖獗问题,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对全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重典治乱,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努力实现“黑诊所”、举报案件、超范围执业、“两非”查处率4个100%。四川省举办2期打击非法行医培训班,提高卫生监督员医疗监督执法能力。天津、河北、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市)制定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地积极公布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热线,河北、江西等省公布了本省各地市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扩大宣传,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地积极与媒体沟通,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河北省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定期在电视台发布非法行医预警。四川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五进”活动,针对医疗机构、社区、农村、工地、市场,开展不同主题宣传教育。河北、江西等省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黑龙江等省在网站设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