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7期)
2013-12-18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及职责分工印发实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运转,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2013116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全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办公室工作制度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会议制度。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主持,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二是文件办理和归档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直接向各省(区、市)的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或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行文,也可向相关部门行文。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代章并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三是信息沟通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线索,及时报告办公室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对需要移送的案件应当在1周内移送。四是举报受理及案件处理制度。对投诉举报及时做好登记,一般违法案件线索及时转地方限期办理并反馈投诉举报人,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实名举报人。

 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投诉举报受理、新闻宣传教育以及法律政策问题的界定解读和答复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牵头组织督查督办非法行医犯罪案件,查处公安系统所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牵头组织督查督办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国家中医药局法监司牵头组织督查督办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及养生保健和中医医疗的界定、中医法规和政策的解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局、武警后勤部卫生部牵头查处所属医疗机构及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督查督办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