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具有很强的镇痛镇静等作用,是临床诊疗必不可少的药品;但同时,其可能产生依赖性、成瘾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予以严格管理。近年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先后修订,对新形势下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原《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起草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yzygjzlc@nhc.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文件起草过程中我委已开展系列调研、座谈、走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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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