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阶段,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各单位强化政策协同和部门联动治理,提升短缺药品分级分类应对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一、加强统筹协同,提升监测合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托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持续开展监测预警和定期通报,提升信息联通共享水平。国家医保局开展短缺药品价格和配送信息监测。国家药监局开展国家清单药品基础信息标记,采集短缺药品生产供应及停产报告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短缺药品生产供应监测预警平台开展动态监测与分析预警。商务部协同开展重点药品零售市场监测。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保障药品生产供应。国家药监局切实推进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品种审评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国务院国资委督促有关中央企业落实短缺药品保供任务。商务部等9部门出台《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药品零售行业应急保供等功能。
三、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维护短缺药品市场秩序。国家医保局开展价格风险问题处置,遏制药价不合理上涨势头。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药品反垄断执法。税务总局严厉打击医药行业涉税违法问题,规范医药领域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