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简报第32期)
2014-08-22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公安部等6部门统一部署,综合执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跟国家统一部署脚步,严格综合执法,扎实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处非法行医及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案件36299件,罚没款8200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1户次,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910件。各地共接到投诉举报12883件,办结11830件,反馈实名举报5754件,举报人对办理情况满意率为98.3%。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同志主持召开会议,总结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研究深入巩固阶段工作重点。1月21日,6部门联合召开集中整治阶段总结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入巩固阶段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切断非法行医的药品来源。浙江等地根据需要,将工商、城建、通信等管理部门纳入领导小组,完善全方位监管体系;河北等地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安排工作;内蒙古等地组织开展督查,对重点地区进行暗访,促进工作落到实处;湖北省细化工作任务,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北京等地加大违法医疗广告和互联网保健服务信息整治力度;辽宁等地加强医疗广告监测,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外国医师来华违法行医和虚假宣传;广东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二、统一制作宣传材料,积极协调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组织制作了动画片、海报、折页等宣传材料,同步登载在官方网站,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充分利用宣传材料,在车站、广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循环播放动画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加强宣传。天津、黑龙江、河南等地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对媒体提供的案件线索,浙江等地主动邀请媒体全程参与调查处理过程,争取媒体了解、理解、支持。
三、认真研究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针对中医监督执法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指导基层监督执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规范执法行为,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上海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非法行医刑事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以“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山西省出台《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管理办法》;江苏、陕西等地利用卫生监督协管、计生专干力量,建立乡镇、村居两级非法行医监测站点;浙江、河南等地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山东省开展规范化诊所建设,实行“六统一”管理;河北省研发便民安全就医“二维码”阳光服务信息平台,集资质查询、就医知识提示、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身,完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