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拟重新组织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的招投标工作,拟邀请有相关从业经验和相应资质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招标主体
1.1招标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1.1.1法人代表:许梅林
1.1.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1.1.3联系人:林长云
1.1.4联系电话:(010)62116622转4030
1.1.5 传真电话:010-62111868
1.2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项目YJZX-FFC-2013
其中:标准型设备项目编号:YJZX-FFC-2013-02
1.3项目内容
(1)药具免费发放自助机设备标准型170台;
(2)标准型自助发放机均须自带设备监控系统,并具备相关数据传输功能。
1.4功能说明(略,参见标书文件附件)
2. 资格要求
标准型自助发放机设备独立进行招投标。
2.1企业资质一般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生产、专业技术和软件开发能力。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2 设备投标企业资质
从事自助发放机设备生产的专业公司。
2.2.1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完税证明。
2.2.2机具生产能力质量保证。机具生产能力质量保证承诺书,有3C认证、QS工业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优先。
2.2.3生产经营规模。企业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年度销售额等;生产加工水平:标准化管理、工业化生产(流水线)。
2.2.4技术支撑能力。拥有对机具整体和各零部件机电性能充分研究的专业人才;拥有机电修理能力的技术工人;拥有中控设备修理能力的技术工人。
2.2.5身份证识读设备制造许可。公安部正式授权的身份证识读器生产许可证明。
2.2.6 具有在计划生育领域拓展的成功经验。
3.投标须知
3.1有意愿参加本次竞投标的相关企业可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
3.2 投标方须提供企业法人执照及投标单位资质简介等相关材料;至少提供1个近两年来成功的案例。
3.3有意参加邀请招标的单位,请如实提交报名相关信息(企业全名,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具体联系人待相关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3年11月8日17:00前邮寄或传真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并请电话确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邮政编码:100081)
3.4我中心将对有意愿参加本次竞投标的相关企业的资质进行预审,资质合格的企业可以参加投标;我中心按照一定程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