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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招标说明
发布时间: 2013-11-04

  按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拟重新组织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的招投标工作拟邀请有相关从业经验和相应资质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招标主体

1.1招标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1.1.1法人代表:许梅林

1.1.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

1.1.3联系人:林长云

1.1.4联系电话:010621166224030

1.1.5 传真电话:010-62111868

1.2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项目YJZX-FFC-2013

其中:标准型设备项目编号:YJZX-FFC-2013-02

1.3项目内容

1)药具免费发放自助机设备标准型170台;

2)标准型自助发放机均须自带设备监控系统,并具备相关数据传输功能。

1.4功能说明(略,参见标书文件附件)

2. 资格要求

标准型自助发放机设备独立进行招投标。

2.1企业资质一般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生产、专业技术和软件开发能力。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2 设备投标企业资质

从事自助发放机设备生产的专业公司。

2.2.1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完税证明。

2.2.2机具生产能力质量保证。机具生产能力质量保证承诺书,有3C认证、QS工业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优先。

2.2.3生产经营规模。企业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年度销售额等;生产加工水平:标准化管理、工业化生产(流水线)。

2.2.4技术支撑能力。拥有对机具整体和各零部件机电性能充分研究的专业人才;拥有机电修理能力的技术工人;拥有中控设备修理能力的技术工人。

2.2.5身份证识读设备制造许可。公安部正式授权的身份证识读器生产许可证明。

2.2.6 具有在计划生育领域拓展的成功经验。

3.投标须知

3.1有意愿参加本次竞投标的相关企业可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

3.2 投标方须提供企业法人执照及投标单位资质简介等相关材料;至少提供1个近两年来成功的案例。

3.3有意参加邀请招标的单位,请如实提交报名相关信息(企业全名,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具体联系人待相关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31181700前邮寄或传真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并请电话确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邮政编码:100081

3.4我中心将对有意愿参加本次竞投标的相关企业的资质进行预审,资质合格的企业可以参加投标;我中心按照一定程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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