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建议提案>提案

提案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282号(医疗卫生类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9-08

农工党中央:

你中央提出的《关于打破省域限制,构建跨省急救圈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国院前医疗急救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提出“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为急救事业指明发展方向。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3年印发《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20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委指导部分地方积极探索院前医疗急救立法,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等5个省份颁布了省级院前医疗急救法规,杭州、沈阳、西安等20个城市颁布了地市级法规,强化政府和社会责任,明确运行框架,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规范服务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切实保障公众急救与健康权益。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出台省际边界院前急救联动指导意见。《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要求,各地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为加强科学调度水平,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意见》就统一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建立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等做出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派急救资源。近年来,我委联合多部门推动建立“省际急救协作机制”,于2022年印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要求依托在建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现医疗急救跨区域快速反应、陆海空立体转运等功能。同时,我委指导京津冀、粤港澳等地开展跨区域联合紧急医学救援演练,探索跨省急救服务标准化和联动模式,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二)关于推动跨省医保政务服务升级。我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配合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从住院费用扩展到门诊费用,并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实现“跨省通办”。截至2025年3月底,我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已超过65万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超5亿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超过6000亿元;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90%左右,有效降低了参保人“跑腿、垫资”的负担。

(三)关于探索省际急救执业备案。在紧急情况下,医师对病人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护,弘扬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我委积极推动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省际院前急救医护人员服务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十六条指出,“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会诊、突发事件或灾害医疗救援、慈善或公益性医疗和义诊,承担国家任务以及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可不办理执业注册变更”,为急救人员跨省救援提供法律豁免提供法律依据。

(四)关于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意见》指出,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遵循就近、就急、就专科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同时明确提出要“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我委已赴浙江、陕西、甘肃等地开展院前急救调研,并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推动急救调度信息多部门共享与联动,为提高省际院前急救调度效率,提升院前急救效能奠定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大力推进跨省急救圈建设,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跨省急救转运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严格省际急救执业备案管理工作,持续优化跨省医保政务服务,提升120急救效能。会同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积极推动跨省院前急救信息互联互通

感谢你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4日

手机适配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