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AI技术在医疗领域院前和急诊分诊落地应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国家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2021年,我委发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鼓励医疗机构加强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培训,逐步完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规范。2024年,我委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明确人工智能在分诊方向的应用场景,包括智能门诊分诊、智能就医咨询、智能预问诊等。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提出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推广应用,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区域检查检验等多元化、个性化健康服务。指导各地根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加快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通过“上联下带”,推进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信息跨业务互通,医药、医保信息跨领域共享,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数据通道。
(二)关于提炼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落地实施,以应用场景为先导,覆盖医疗服务管理、基层公卫服务、健康产业发展、医学教学科研等4个方面84项应用场景。研究形成《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攻关任务(2025-2035)》,系统布局人工智能赋能临床诊疗相关攻关任务,带动人工智能在卫生健康行业的技术升级与落地应用。
(三)关于搭建智能分诊平台。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印发《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分诊系统,与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对接,形成智能问诊-分诊-预约-病史采集流程。在患者历史病历、检查结果、就诊记录等数据互联互通方面,我委深入实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全国16个省份建成省级“影像云”,6800多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21个省份在省域内实现电子病历、妇幼保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老年健康信息等重点公共卫生业务系统与电子健康档案的条块融合和信息共享。
(四)关于强化基层诊疗能力。我委在江苏、山东、广东等9个省份共27个县(市、区)开展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试点,辅助医生对常见病和多发病进行诊疗。截至2024年,项目实施地区的基层机构通过辅助诊疗系统提供诊断建议近4万人次。除试点地区外,安徽、江西、宁夏等地在全省(自治区)范围推广辅助诊疗系统基层应用。我委将人工智能融入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攻关,在赋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的技术与产品创新方面,着重部署若干基层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攻关任务。
(五)关于人工智能立法。我委正在研究制定医疗机构人工智能应用管理规范,在人工智能应用管理、安全与伦理、知识产权与法律责任、应用创新支持方面提出管理要求,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机构的应用,保障质量安全和信息数据安全。同时,我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人工智能立法相关工作,开展人工智能立法需求分析,探索符合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的治理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加快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政策文件,完善推进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疗健康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安全监测和预警,完善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审查及责任追溯机制。强化网络与数据安全工作,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安全。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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