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防融合,提升全面健康水平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国家疾控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防融合工作。《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明确,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重点人群健康,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大力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推动重大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推进多病共防共管。重大慢病的过早死亡率由2019年的16.5%下降到2023年的15%。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医防融合协作机制。我委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创新推动医防融合工边境县作发展,联合发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等指导性文件,持续做好医防协同融合试点和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合作。《传染病防治法》已于2025年4月30日由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要求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健全联防联控、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引导全社会有序参与传染病防治。
(二)关于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2025年5月,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明确2025—2027年,培养打造国家级45名、省级310名共计355名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标准逐渐成熟。2028—2030年,采取省级培养市县级的方式,按照每市4名、每县3名的规模培养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形成1万名左右的人才队伍,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县各层面全覆盖,将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支撑卫生健康重大决策中发挥作用。同时,我委与教育部深化医教协同,指导医学院校围绕行业需求,加强传染病防治专业建设,提高传染病防治教育质量。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中设置预防医学科,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在疾控机构传染病防制科(所)进行轮转,加强对传染病学的培训力度,探索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模式。同时,加强公共卫生有关人员继续教育,2013-2024年实施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项目6200余项,累计培训公共卫生相关人员130余万人次。
(三)关于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2022年,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指导各地加强省级区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标准统筹,统一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医院信息平台的数据接口标准,整合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使用统一的数据接口实现共享交换。国家疾控局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安装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现信息系统与疾控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有效对接,构建算法模型和知识图谱组成的多类别、多场景模型库,预测疫情趋势,提升智能辅助决策能力。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2021年我委联合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会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各地城乡社区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目前,全国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覆盖率已达到98%以上,部分省份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机制动态全覆盖。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协同做好对基本公共卫生重点服务人群的组织、动员、健康宣教等服务。另外,关于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25年4月,我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清单(试行)》,提出一般人群和9类重点人群基本服务包内容以及服务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完善医防融合相关工作,健全医防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发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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