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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04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9-10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提升分级诊疗效能的建议》收悉,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与均衡布局。以基层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和县医院能力提升,创新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在2199个县(市、区)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85个城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着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全科向专科、基层向二三级医院等6方面拓展,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市县并向社区和乡村基层延伸,省级巡回医疗覆盖超过1000个县。经过持续努力,我国医疗资源配置均衡性逐步提高,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不断提升,9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规划标准体系。1994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颁布,同步出台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用于规范全国医疗机构规划布局工作。为适应医疗卫生发展新形势,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准入与执业管理,我委分别20161020221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进行了阶段性更新指导各地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以及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各区域医疗机构数量,推动各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同质化发展,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二)关于推动医联体实质运行。一是2015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2017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军队、社会各类医疗资源作用,探索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可将其纳入医联体。2023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等10部门向各省份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0条任务措施。二是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提质增效,在城市推动组建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一体化管理模式,市级医院以业务合作、人才培养、技术支持为纽带,加强与区级医疗集团的分工协作,推动构建区社一体,以市带区的协同发展模式。在县域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是出台《关于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运行机制、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技术辐射作用发挥、可持续发展等考核维度。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县域医共体监测工作,提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县域医共体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三)关于激励保障机制。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基本医保差异性支付政策。健全总额付费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各地可综合考虑医保基金保障能力、群众就医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线。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系数,加大对基层倾斜力度。二是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按病种付费核心要素管理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类型医疗机构的支付系数,适当加大对基层倾斜,通过完善价格政策促进分级诊疗,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引导群众合理有序看病就医。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我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突出评价业绩和实际贡献,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四唯倾向。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我委共同印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加快出台新一轮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按照强基、稳二、控三原则,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助力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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