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适应人口变化与城镇化进程优化县级及人口较少地级市医疗机构设置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与均衡布局。以基层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县医院能力提升,创新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在2199个县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85个城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市县并向社区和乡村基层延伸,省级巡回医疗覆盖超过1000个县。经过持续努力,我国医疗资源配置均衡性逐步提高,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不断提升,9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出台指导政策。一是《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明确指出,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原则上县域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县办医院数量;县域常住人口低于10万人口,应整合设置县办医院。二是2022年4月,我委印发《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辖区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辖区人口30万以下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开设门诊。三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发展中医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学科,通过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和康复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等方式,增加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数量,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推进重点人群服务保障行动,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康复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强化医疗养老资源共享,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
(二)关于优化设置和考核指标。一是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统筹现有医疗资源,建设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病理诊断、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等资源共享中心。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内处方流转。二是2024年10月,我委等部门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按照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5个维度的14项指标,对所有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县量化评分。三是我委正在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结合公立医院绩效监测实践,持续优化公立医院绩效监测工作。
(三)关于加大财政支持。一是中央财政部对人口流失县、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较为集中的中西部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在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时,对西部、中部省份分别按照80%、60%的较高比例进行补助,支持地方为全体城乡居民提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地方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9元,中央财政下达相关补助资金803亿元。二是通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县级公立医院薄弱专科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和高海拔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补齐县域医疗机构服务短板。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相关补助资金34.3亿元。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公立医院债务管理,出台有关措施,重申严禁公立医院违规举债的要求,压实借债主体偿还责任,强化公立医院债务管理,推动化解债务风险。
(四)关于深化医共体改革。一是2023年12月,我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县域医共体服务主体定位,在县域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岗位需要,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二是持续推动资源下沉和共享。2025年,全国超过90%的县域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有上级医院人员下沉派驻,总数超过7万名,同步实施服务、技术、管理下沉基层,约80%的县初步建成影像、心电、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为基层提供服务近3.3亿次,更多群众享受“基层检查、县区诊断、结果互认”便利。三是加强基层用药衔接。2025年,全国70%的县基本建成中心药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药品约300种,村卫生室平均配备药品约100种。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指导各地做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优化县级及人口较少地级市医疗资源配置。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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