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为偏远中心乡镇配备急救车辆提升农村医疗应急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将“以基层为重点”摆在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突出位置。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重要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截至2025年底,全国有乡镇卫生院3.3万个,村卫生室56万个,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统筹资源配置,明确偏远中心乡镇急救车量化配备标准。一是加强急救体系建设。2025年9月,国务院批复《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完善县区医疗急救体系,改善装备条件,提升重症和危重症患者急救、转运能力,畅通急救服务绿色通道。统筹配置“巡诊车+移动手术室”等移动设备,提高面向边远地区、山区海岛等巡回医疗服务能力。二是明确急救车辆配备标准。2020年9月,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合理布局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配置数量,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2007年12月,我委发布《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指导救护车配备除颤仪、心电监护仪、供氧(呼吸)设备、心电图机、担架等设备。
(二)关于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急救车辆高效运转。一是完善经费保障体系。2013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2023—2025年,中央财政投入11.54亿元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和边境地区的577个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院前及院内急救设备。二是加强急救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演练。国家通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支持实施包含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在内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强化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相关补助资金8.89亿元。三是推动远程医疗在基层急救应用。2025年2月,我委等3部门印发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以下简称《功能指引》),推进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建设标准化的远程会诊资源共享中心,依托中心可实现急救患者诊疗信息、健康档案等共享调阅,支持上级医院专家在线即时会诊、提供远程指导。目前,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的地级市和县。
(三)关于完善联动体系,构建城乡一体化急救网络。一是建立急救联动机制。《功能指引》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医疗急救等资源共享中心,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智慧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疗急救全流程的规范管理,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无缝对接。二是优化急救车辆调度共享机制。《指导意见》要求,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地域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县及县级市设置独立急救中心(站)或依托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建立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我委积极推动各地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打造“15分钟医疗急救圈”,居民拨打急救电话到获得专业医疗救援服务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派急救资源。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结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应急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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