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是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建设的专业化、多场景,并带有区域性特点的医疗应急演训场所,其定位目标是满足我国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全链条、全要素的应急实战演练需要。我委2022年印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在东、中、西部各建一个国家医疗应急演训基地,并多次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项目支持。2023年10月以来,我委调研了云南普洱市医疗应急演训基地、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四川省紧急医学救援外训基地、陆军医科大学陆军卫勤训练基地等单位,详细了解建设规划和运营情况,不断完善建设思路。2024年6月,我委在浙江组织召开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疾控局有关司局,浙江省、四川省卫生健康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共同研究建设工作。2025年5月,我委邀请浙江省和重庆市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演训中心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设想进行交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完善建设及长期运营思路,加快推动演训中心工作落地。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布局建设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我委将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建设工作,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为确保演训中心建得好、用得足、管长远,拟在建设用地较为适宜、综合实力较强的省份先期开展1~2个演训中心试点建设,视运行情况和演训需求增加数量。关于优先支持浙江省建设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浙江省可结合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先筹建省级演训中心,探索建设和管理经验,我委将加强跟踪指导。
(二)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制度。我委2023年12月份印发《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医疗应急培训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明确培训原则、培训对象和主要内容,以及医疗应急演练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委2024年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单位、国家卫生应急队伍、队员在培训、演练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委托建设单位制订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开展相关活动提出要求。在后续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建设中,我委也将指导加强各项管理方案、运行制度等“软建设”方面配套,科学、合理承接培训演练任务,保障演训中心可持续运营并切实发挥功效。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演训中心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建设方案。同时指导有条件的省份建设区域和省级演训中心,加强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实战化、规范化演训,全面提升卫生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为有效化解各类突发事件的健康风险提供坚实的卫生应急保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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