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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0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18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赋能健康中国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提出“以基层为重点”相关要求。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万个,基本实现城市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我委自2018年起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综合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累计投入约25亿元,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约77万人,有效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我委还持续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定向生免费培养、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人员培养培训力度。二是推进落实待遇保障。积极推广“两个允许”政策,动态缩小机构、科室之间薪酬差距,逐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稳定收入。会同有关部门,提高基层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办法,对论文、科研和外语不作硬性要求三是多渠道扩充优化人员队伍。推动各地实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建立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组织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原则上每周至少3天有城市医院人员派驻帮扶。开展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和银龄医生进基层服务项目,推动专家资源下沉城乡社区

(二)关于加大资金和设备投入。一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提升。2018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约30亿元,其中30%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的医疗设备提档升级,配备CTDR等检查检验设备二是加强县域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指导各地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学影像等资源共享中心信息化建设。将影像、心电、检验等县域资源共享中心建设纳入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等。

(三)关于提升服务能力与信任度。一是持续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3.9万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占比超90%,累计区燕明代表建成社区医院5300余家,更好适应群众就近就便享有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二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从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内容。2024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1.41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1.15亿高血压患者、4000余万2型糖尿病患者和100余万慢阻肺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有效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三是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有感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签约服务由全科向专科、团队签约向个人签约、管慢性病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等6个方面拓展,不断增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清单,明确一般人群和9类重点人群的基本服务包内容和要求,进一步丰富签约服务包内涵。截至2024年底,超过48万个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超过80%

(四)关于加大医保支持。一是实施差异化报销政策。明确参保人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可有所差别。二是进一步明确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

(五)关于加强协同合作。一是优化分级诊疗体系。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医联体为载体,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及区域均衡布局,指导各地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功能定位。二是规范转诊流程。印发《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加强首诊负责和转诊接续,依托信息化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引导规范合理上转,促进顺畅便捷下转,为群众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等一体连续医疗卫生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结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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