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门诊慢特病人就医方案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为规范长期处方管理,推进分级诊疗,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我委会同国家医保局于2021年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长期处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我委持续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2024年,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推动规范扩展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切实增强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用药可及性。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规范》对长期处方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提出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推动医疗机构在普通内科、老年医学、全科医学等科室,为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长期处方用药的配备。同时,强调各地医保部门支付长期处方开具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对单张处方的数量、金额等作限制;要求各地在制定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时,应当充分考虑长期处方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会同国家医保局持续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推动严格落实长期处方相关管理要求。同时,持续深化基层药品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群众基层用药可及性。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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