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精神残疾人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随访管理等工作。2018年,修订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工作。我委会同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民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精康融合行动”,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康复服务,不断提升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开展居家治疗。一是2005年起,我委会同财政部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支持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门诊)治疗、患者家属护理教育等工作。2009年起,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多渠道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有效保障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重度精神残疾人的基本护理需求。
(二)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政策解读。二是发挥官方网站、“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推出“健康大家谈”科普节目,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话题进行宣传引导。三是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时间节点,部署全国各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关心关爱精神障碍患者氛围。
(三)关于加大培训。一是加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及规培工作。印发《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医师培养。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牵头开展“精神健康同伴支持及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社区精神卫生管理人员等专业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能力。
(四)关于开展社区康复。一是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建立由精防医生、助残员等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2017年,印发的《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旗)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旗),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工作任务目标。二是构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202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民发〔2022〕104号),提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逐步推动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三是加强随访管理与指导。组织编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指导各地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管理,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结合,对辖区内患者开展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工作。
(五)关于搭建咨询服务平台。一是2021年,我委印发《心理援助热线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心理援助热线建设,推动全国热线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包括精神障碍患者在内的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服务。二是民政部支持各地大力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用好用足精神科医师、康复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指导有关医疗机构按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治疗、信息登记、随访管理等工作。配合民政部等部门指导各地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相关政策和工作规范,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同时,发挥宣传科普作用,联合主要媒体等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认识,引导公众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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