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是从严治吏必修课
发布时间:2015-12-01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日前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范围、学时和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教育培训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让教育培训真正成为从严治吏的必修课。
  对象全覆盖,解决“谁来学”的问题。以往一些单位在派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问题上,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条例》明确提出全员培训的原则,强调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为解决调学难、参训难的问题提供纪律保障,使大规模培训干部有了制度安排。
  学时定指标,解决“学多长”的问题。在一些地方,教育培训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时间或长或短、可有可无。条例明确了量化要求,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分别提出具体的学时指标,并规定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课”,确保教育培训不再成为选修课,而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考核重运用,解决“怎样学”的问题。一些干部参加教育培训走过场、装样子,存在不真学、学不深的问题,为防止教育培训中要求不严、学风不正、效果不实的现象,《条例》提出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并规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给干部教育培训树立指挥棒、戴上紧箍咒,倒逼干部学有所用、学有所成、学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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