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口发〔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全覆盖,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以下简称“区域协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难点,面对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能力。药具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物质保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是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域协作是落实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的重要手段。
(二)随着药具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往药具经费单一化、固定化的投入模式,已经影响了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的落实,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药具经费短缺、数量不足,部分流出地药具库存数量较大、药具资源不能动态调整。区域协作是有效解决流动人口药具合理配置的机制保障。
(三)流动人口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条件、能力较为薄弱,依法获得免费药具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大,流动人口药具知识获取较难,药具发放网络不够健全,流动人口药具领取途径不够畅通,使用率不高,随访工作不到位,区域协作是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性和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机制、确定目标,努力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
(一)建立“以流动人口药具需求信息为基础,以省际间药具合理调配为纽带,以药具发放网点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性为目标”的区域协作机制。
(二)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管理职责的全面落实,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经费的基本保障;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宣传服务的全面覆盖;实现流动人口药具需求信息的及时共享。达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服务可及率90%、获得率85%,最大限度地满足流动人口对药具服务的需求。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构建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整体格局
(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纳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局和经常性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协议中,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二)在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要做好区域协作的组织协调,各级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做好区域协作的信息采集和通报,药具管理机构要做好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的具体落实,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保证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到位。
四、创新方法、整体推进,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一)利用大众媒体,通过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现居住地要注重个性化的药具宣传服务,通过面对面的咨询指导,大力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流出地要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服务形式,做好流动人口流出前避孕措施的咨询指导,提高流动人口对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的知晓率。
(二)依托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通过流动人口流出地婚育证明办理与药具使用情况信息相挂钩、现居住地婚育证明登记与药具发放卡获取药具相衔接、药具发放卡使用与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采集相结合等手段,充实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的基础信息,通过区域协作,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信息采集、跟踪查询、情况通报。
(三)依托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流动人口药具需求计划的动态调整、调拨计划的动态控制,合理有序地调整国家库存药具,按实际需求配置流动人口所需药具。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负责药具调拨管理,省级药具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药具调运实施;给予调入药具的省份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补贴,实现区域间流动人口药具调拨的动态管理。
(四)创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模式,通过“多点分布,送领结合,卡网结合,委托发放,社区服务,自助服务”等模式,拓宽发放渠道;利用节假日,开展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活动,丰富发放手段;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工地、集贸市场等处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药具可及性。
(五)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药具专项经费的稳定增长,中央财政药具专项经费年度分配时,将向流动人口大省倾斜,补充采购药具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的不足;对药具库存量大、持续周期长、已造成积压的省份,将在下年度药具经费分配中削减。
(六)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流动人口药具专项经费投入,按照常住人口标准,把流动人口药具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相匹配的保障机制。
五、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确保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顺利开展
(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分解,明确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并落实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流动人口药具知晓率、可及率、获得率、经费投入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建立评估、总结、通报、奖励制度,注重区域协作的效果。
(三)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步骤、分阶段、稳步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全面推进区域协作工作,为建立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