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完善机制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青岛市作为国家首批流动人口均等化试点城市,拥有户籍人口769.56万人,流入人口约有180万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人口管理融入社会管理大局,不断深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初步构建起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综合施治,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先后下发了《关于完善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意见》、《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任务分解》,明确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及各部门职责。在全市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市、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目前有41个镇(街)达到示范镇(街)标准,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发展。二是强化人财保障。为确保均等化服务有效落实,在城区全面推行了网格化管理,按照每500户配备1名计生协管员的标准,建立由社区计生主任、专干、协管员、信息员组成的网格服务管理队伍。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照流动人口经费与户籍人口经费同等的投入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建立稳定增长的长效经费投入机制。2012年全市共投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3164.11万元,比2011年增长29.46%。三是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房管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居住登记制度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公安、卫生、教育、人社、人口计生等部门实时交流居住登记、医院分娩、房屋租赁、子女入学等信息, 2010年以来共计交流部门信息200余万条。
二、完善政策,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男(女)性绝育、人工流引产、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孕环情监测、生殖健康查体等服务。二是将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增补叶酸的范围,对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生育政策且计划怀孕的流入已婚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及孕早期免费发放6个月的叶酸。三是将流动人口纳入住院分娩补助和长效避孕措施奖励范围。对符合政策生育的流入育龄妇女,给予500元住院分娩补助。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给予100元以上的奖励,对在现居住地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后发生意外妊娠并采取补救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给予200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四是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伤残或死亡造成经济和生活困难的给予1000元到20000元的人口关爱基金救助。五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健康档案,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儿童健康查体等保健服务。六是方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相关证件。下发《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惠民十二条》,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实行首接责任制,明确规定对已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入育龄夫妇要即时办理,对未纳入服务管理的,经与申请人户籍地核实信息或由本人承诺后办理。
今年以来,全市共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93507人次,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及孕早期增补叶酸1977人,为741名流入育龄群众发放了住院分娩补助和长效避孕措施奖励,为3864名流入育龄群众提供了困难救助和便民维权服务,为438对流入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为41.04万名流入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
三、创新服务,推进“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关爱加盟服务模式
为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渠道,搭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平台,我们在全市推广了“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关爱加盟服务模式,广泛动员和吸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诚信度和知名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与流动人口生活密切相关,且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为流动人口提供“关爱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单位围绕劳动技能培训、法律咨询、法律维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职业和房屋中介等与流动人口日常生活、事业发展有密切关联的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低偿或优惠服务。为确保服务质量,加强对加盟单位的监管,区市或街道计生部门与加盟单位签订《“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关爱加盟服务协议》,为所有加盟单位颁发了统一的服务标识牌,实行挂牌服务,明确加盟单位服务项目、内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严禁出现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现象。同时对加盟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不定期对加盟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协议的限期整改建议,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消其加盟资格,及时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目前,全市共有加盟单位83家,其中职业培训机构8家,法律援助机构19家,职业和房屋中介机构7家,各类医疗保健机构25家,幼儿教育机构17家,图书文化娱乐机构7家,为全市流动人口提供了近300个优先优惠服务项目。
在新一轮启动的试点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发挥我市各区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妇幼保健机构“二位一体”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服务方式,全面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健康档案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及0-6岁儿童保健等重点工作,继续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示范区市、示范镇街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