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健康司

经验交流

湖南省积极开展农村儿童先心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0-09-27 来源:

    在推进深化医改中,湖南省突出解决农村弱势群众医疗救治问题,积极开展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对新农合儿童先心病医疗救治全额补助。在认真开展专项基线调查、费用测算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医疗机构的意见,出台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定点医院,专门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其具体做法是:

    一、明确工作思路,制定目标任务

    湖南农村先心病儿童救治的基本思路是:先行试点,逐步推进,以新农合为主提供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以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平台,为农村参合先心病患儿实施手术救治,解除患儿病痛,减轻患病家庭经济负担。目标任务是:全省2010年计划完成1500例免费医疗救治手术,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完成手术总量力争达到3500例以上。

    二、筛选定点医院,确定救治范围

    一是精挑细选,筛选定点医院。为确保先心病医疗救治的实施效果,湖南对具备条件的医院进行综合考评,选择确定技术力量突出,手术开展成熟,有较丰富的开展公益性大病救治经验的医院承担试点任务。首批确定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四家医院为定点医院。2011年将根据试点规模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其他医院纳入项目定点范围。二是从实际出发,确定救治对象和治疗手段。2010年,新农合儿童先心病医疗救治试点初步选择将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和动脉导管未闭三个病种、具有手术指征的1-14岁农村参合儿童纳入试点保障范围。明年在扩大试点规模后,可考虑将肺动脉狭窄、法洛氏四联症等病种纳入保障范围。对纳入救治的对象全部实行外科手术治疗。

    三、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救治程序

    湖南参合先心病儿童救治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机构和定点医院联合实施。基本程序包括手术的申报、审批、实施以及医疗费用的支付结算。一是手术申报。凡1—14岁患有上述三种先心病病种、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向县级合管办提出手术申请,并填写《湖南省农村参合儿童先心病免费手术审批表》。二是手术审批。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对患儿身份及病情审核后,出具转诊意见,提交至项目定点医院,由医院安排对患儿进行复诊,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予以手术。三是手术实施。医院于手术前完成相应检查并与患儿监护人签署手术风险同意书及其他各项相关文件。患儿出院后一个月由手术医院组织复诊。四是费用结算。手术费用实施单病种费用定额管理。每位患儿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各定点医院全额垫付,出院后由新农合按有关费用结算标准全额结算,费用超出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湖南省卫生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