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前移 措施到位
切实为参合农民工做好服务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政府
固始县有160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133万人,是河南省人口大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全县常年外出人员50万人。在实施新农合的实践中,怎样解决占农业人口近40%的外出务工农民享受新农合政策问题,一直是县委、县政府思考的重要课题。去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在外出务工农民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或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价廉的新农合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动因
固始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四年来,共筹集资金1.1亿元,享受补偿的参合农民达到220余万人次,补偿总金额8515万元,其中住院大额补偿5.9万人次,共补偿金额5337万元,人均补偿904.6元,补偿比为36.6%。新农合工作的开展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外出打工的参合农民在公平、方便、快捷地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遇到的问题也逐渐显露了出来。
首先,从参合农民角度考虑,外出务工农民同样自愿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在务工地看门诊还要自己全额付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不能像在县内住院一样,享受县内住院补助报销标准,只能按“外转病人”对待。
其次,从新农合管理部门考虑,一是农民工常年在外,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有时因住院报销资料不全,常常影响费用减免审核;二是在务工地住院费用高,医疗费用负担重;三是补偿沟通难,报销比例和报销额与农民工的期望值差距较大。
第三,从政府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考虑,由于外出务工农民平均住院费用高,补偿比偏低,致使新农合制度对这部分农民的吸引力下降,加大了筹资难度。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考虑,经过反复论证,我们认为只有在外出农民工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使外出农民工公平享受新农合政策,才能使外出农民工看病就医安心、放心、暖心,才能保证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我们在外出农民工集中地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工作中主要做到“三个到位”。
第一,组织协调到位。2006年初,县里专门成立协调小组,先后三次深入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农民工集中城市开展调研,与外建党组织和驻外办事机构及外出农民进行座谈讨论,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入选条件和设置标准。然后依托外建党组织和驻外办事机构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于2006年3月和5月先后在固始籍农民工5万人以上的江苏省吴江市和北京市丰台区,确定了首批“固始县新农合外建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规范服务到位。县合管办与外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其职责和权利,对外建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开展了培训,帮助制定完善了新农合规章制度和优惠政策、补偿规定等,还特别建立了与县合管办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进社区、工地、街道和农民工住所进行宣传动员,使广大农民工明白新农合外建定点医疗机构的优惠政策和参合就医、补偿兑现的具体办法。
今年筹资时,外建定点医疗机构与当地的外建党组织充分协调,密切配合,对固始籍农民工登记造册,与农民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核实后填写《固始籍农民工摸底登记表》,在自愿的基础上,就地向务工农民收取参合资金并开具收据。外建定点医疗机构设有就医专线电话,提供免费接送服务,设立农民工就医专门窗口。参合农民工因病需要看门诊时,可凭合作医疗证在外建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减免,大病住院时由外建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然后通过网络直接上传到县合管办,实行计算机网上直接审核报销。参合农民只要与外建定点医疗机构取得了联系,就可以像在家乡一样充分享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实惠。
第三,管理监督到位。为对外建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县政府聘请外建党组织成员为业余监管员,县合管办设置了咨询热线电话,县卫生局专门成立了稽查股,对外建定点医疗机构经办的新农合补偿病例,不定期进行实地回访。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了举报有奖制度,同时在服务机构、驻外办事处、农民工集居地建立“三级公示”制度,设置了公示栏,接受农民工监督。
三、主要体会
通过外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创新了服务模式,促进了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有利于调动农民工自愿参合的积极性。外建定点医疗机构,为农民工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服务,使他们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农民工自愿参合的积极性。在2007年筹资工作中,外出的农民工积极向家里汇款,举家外出的直接以家庭为单位到当地外建定点医疗机构缴费参合,使全县的参合人数由2006年的95.53万人上升到110.33万人,参合率由71.9%上升到83%,在新增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外出务工的农民。
二是有利于提高参合农民工受益水平。一是扩大了受益面,在2007年新增的14.8万参合农民中,95%以上是农民工,按2.5%住院率测算,住院受益人数新增3750人,按我县2006年人均补偿1100元计算,将补助新农合资金412.5万元。二是提高了受益水平,在外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比其他外转住院有两个方面的优惠,住院费用比当地群众优惠5%,并享受与家乡县级医院同样的起付线和补偿标准,补偿比例比外转其他医院相应费用高出20个百分点。三是减少了就医成本,现已挂牌的两个外建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固始籍参合农民工10万多人,仅就地住院获得新农合补偿一项,每年可节省交通费及减少误工损失300多万元。
三是有利于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外建定点医疗机构,不仅使农民工得到了实惠,而且还可以就地缴纳参合费用,充分调动了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促进了稳定的筹资机制的建立。
四是有利于促进劳务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减轻了农民工医药费用负担,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了劳务经济的发展,也使广大农民工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我县在尝试外建定点医疗机构,为农民工服务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还存在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在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外出农民工较集中的城镇地区建立或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出务工参合农民公平享有新农合政策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