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工作中的作用
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政府
修水县地处赣西北,总人口7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8万人,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1171名卫生技术人员中,有中医药人员315人,占26.9%;1864名乡村医生中,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乡医780人,占41.9%。我县中医药历史悠久,名医辈出,中草药资源丰富,广大农民十分喜爱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自2005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把中医药主要指标列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必须配备30种以上中成药和200种以上中药饮片;县级综合医院中药处方不得低于参合农民处方的30%,乡镇卫生院不得低于40%。
(二)提高中医药补偿比例。对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用中药饮片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的费用,乡级补偿比为50%(西医为40%),县级补偿比为35%(西医为25%)。2007年乡级将提高到70%(西医为60%),县级将提高到50%(西医40%)。对门诊中医药费用占医药总费用在50%以上的13类慢性病,纳入住院统筹资金的补偿范围。
(三)强化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的管理。实行“三公开、一公示”制度,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公开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价格、中医药传统疗法收费标准、中医药医疗服务承诺、公示病人门诊和住院中医药补偿实际情况。实行中医药补偿单项管理措施,使用中药和中医药传统技术发生的补偿数额必须在合作医疗证上记录,未明确记录的,其优惠补偿比例由医务人员负担。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江西中医学院合作,每年在乡村中医人员中招收中西医结合大专函授人员100多人,近年来已培养近400人,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中医药中专学历教育。在乡村医生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县卫生局成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办公室,定编2-3人,每年安排推广经费10万元,每年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0余项。
(五)完善中医药的网络建设。一是加强县中医院建设,使其成为专科优势突出、综合功能健全的现代化中医院,增强其带动作用。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2005年以来共选聘中医药专业大中专毕业生32人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增设中医科室10个,中药房12个,使36个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室、中药房、中医人员配置到位。三是加强村卫生室中医业务建设,使中西医两种诊治方法在全县446个村卫生室得到普及。
(六)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县中医院将小针刀专科、中风专科、中医儿科建成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吸引了县内和周边县市的大量患者。全县36个乡镇卫生院平均每院有2个以上中医专科,产生了一批基层名中医,增强了中医药的吸引力。
(七)改善中医药乡村医生待遇。县政府决定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补助1200元,对应用中医药参与新农合作出突出贡献者还给予奖励。
二、工作成效
(一)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补偿比例逐步提高。我县2006年参合农户14.2万户,参合农民59.3万人,参合率87.2%。门诊补偿48万人次,补偿金额600余万元,其中中医药门诊补偿27.8万人次,占57.9%,补偿金额289.5万元,占48.3%;住院补偿3万人次,补偿金额1437.45万元,其中中医药住院补偿7866人次,占25.9%,补偿金额76.6万元,占5.3%。
(二)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量明显增长,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据对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调查显示,2006年与上年同期比较,门诊量增加18.2%,住院人次增加23.3%,其中中医门诊增加20.6%。全县乡镇卫生院门诊量增加30.2%,住院人次增加46.3%,其中中医门诊增加40.2%。
(三)医药费用逐步下降。由于中医药积极参与等因素,2006年县级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0.6%,住院次均费用下降3.6%;乡镇卫生院门诊次均费用下降27.6%,住院次均费用下降9.8%。抽查乡镇卫生院2005年门诊处方364张,平均每张22.8元;2006年门诊处方486张,平均每张16.8元,其中中医处方286张,平均每张仅10.9元。我县新农合试点与中医药紧密结合的实践证明,在目前新农合筹资水平较低,农民医药费用支付能力不强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和农村山区中草药资源丰富的优势,能有效降低医药费用,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缓解医疗需求与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的矛盾。我们将继续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工作,力争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