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健康司

经验交流

加大投入 强化监管 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 2007-02-13 来源:

加大投入  强化监管

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自200312月开展新农合试点以来,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已实现全省所有市县、乡镇全面推行新农合制度,到2006年底,已有421.6万农民缴纳了2007年度参合金,参合率为86%。新农合制度的推行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小财政、大投入”,积极支持新农合制度建设顺利推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卫生部门主管、多部门分工协作”的新农合工作机制。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全省新农合试点工作现场会,部署工作。将新农合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市县党委、政府换届考察以及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之中,并将新农合制度建设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要事项。在推进新农合工作过程中,着力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对新农合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我省18个市县中有11个贫困市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支持新农合制度建设。20032005年,全省共筹集新农合基金643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3665万元,占57%。从2006年起,省级财政加大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力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倍,即从国贫县10元、省贫县8元、一般市县6元,分别增加到20元、16元和12元。部分市县也相应提高了本级财政补助标准,如海口市将市、区两级财政补助标准各提高到20元,三亚市增加至15元,东方市、昌江县也将补助标准提高到10元。2006年全省共筹集1.4亿余元,其中地方财政安排8979万元,占62.3%2006年基金筹资总额是前三年筹资总额的2.2倍,地方财政投入是前三年投入总额的2.5倍。随着资金投入的成倍增加,各市县年人均筹资水平从20032005年的3638元,提高到2006年的5270元。20032006年,省财政还先后安排了新农合工作经费564万元、培训经费581万元、信息系统建设经费405万元。2006年省级财政投入各种新农合资金8697万元,占当年省级地方财政支出的1.3%,在推进新农合工作中做到了“小财政、大投入”,有力地保障了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三规范”、“五统一”,加强基金全程监管

第一,整合资源,健全新农合经办机构。在经办机构建设中,我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现有资源的方式落实各级经办机构的编制和人员,降低制度建设成本。全省18个市县通过从农税、财政、卫生部门调剂编制的办法,为市县合管办确定编制124名(平均每个市县区配备了46人),既做到了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又不增加财政人员支出负担。

第二,实行“三规范”管理。一是规范了制度模式。我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新农合均实行“门诊家庭账户+统筹基金”模式。门诊家庭账户按年人均1012元提取,以户为单位使用,结余滚存留用,保证参合农民家家受益。统筹基金占资金总额的大部分,各地年人均4258元不等,用于住院费用和重点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既集中资金解决农民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又兼顾了每个农民家庭的利益。二是规范了药品目录。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行了统一的新农合药品目录,药品品种从原来的300800种不等增加到了目前的1143种。三是规范了补偿办法。我省明确规定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当地平均每人次门诊费用的2倍左右,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不高于600元,并对各市县补偿比例、封顶线、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和特殊材料补偿范围等进行了规范调整,使基本条件相似、筹资水平相同的市县,补偿政策基本一致。我省将重点慢性病门诊纳入统筹基金定额补偿,普遍推行住院分娩定额补助100400元,一些少数民族贫困市县还实现了在乡镇卫生院免费住院分娩,农村居民的住院分娩率明显提高。如五指山市农村居民的住院分娩率由2002年实施新农合前的36.2%提高到2006年的78.5%2006年我省还利用新农合基金配合残联专项资金在10个先期试点市县开展参合农民免费白内障复明和小儿肢残矫治手术行动,已有1212名参合农民受益。澄迈、三亚等市县为了让参合农民更大程度地受益,从上年度基金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2006年为1307人次进行了大病二次补偿。

第三,推行“五统一”,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我省建立了一系列新农合管理制度,以强化和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五个统一”:一是统一征收机构。明确规定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农税部门负责征收。二是统一财政专户管理。所征收的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三是统一财会制度。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制度,对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监督检查和会计核算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新农合基金会计管理财务行为。同时,省审计部门统一部署各市县审计部门对基金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开展年度专项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县政府均及时落实整改。四是统一代理银行。选择网点覆盖面广、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农业银行作为新农合基金代理银行,目前绝大部分市县都由农业银行代理新农合基金。五是统一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了上级补助新农合资金的申报、审核与拨付等有关程序。这些制度的实施,确保了我省新农合基金封闭安全运行和合理有效使用。为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建立了对各市县新农合资金运行的监测预警通报制度,每个月都对各市县新农合住院率、统筹基金使用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市县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各有关市县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我省在建设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全省统一平台,市县单元运行,数据集中管理”的全省联网模式进行设计和建设,并根据试点进度,采取“搭积木”的方式扩大系统应用的市县范围,逐步完成系统建设计划。该系统规划总投资1274万元,前期已投资405万元,完成了二期工程。目前,这套系统已经成功地应用到琼海、澄迈等12个市县,做到了县、乡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税机构之间联网管理。其他市县及新增参合农民的相关数据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今年内全省所有市县均可应用这一系统进行新农合管理。这种建设模式,既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投资,又可全省联网运行,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及时性。这套系统的成功应用,大大提高了全省新农合基金收缴、财务管理、费用结算、数据汇总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科学评估,完善政策,稳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

我省多次对各市县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门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了对试点市县的考核评估活动。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了管理的规范化。根据考核评估结果,我省及时组织各市县调整补偿方案,通过增加家庭账户资金,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提高补偿比例,扩大补偿范围等措施,让参合农民获得更多实惠。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有37.5万人次获得新农合补偿,补偿金总额达到7751.58万元,其中住院补偿7.8万人次,补偿金额6595.38万元,次均住院补偿841.29元。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补偿比为34.7%,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93个百分点,特别是扩大药品目录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由前三个季度的32.3%提高到第四季度的38.1%,各级财政提高补助标准以后农民受益程度得到了相应提高,财政增加投入的效果已经显现。由于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和受益面不断提高,我省新农合制度日益赢得广大农民的信赖和拥护,参合积极性日益高涨,目前我省许多市县农民参合金的收缴工作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由以往的宣传动员催缴向农民自觉缴费转变;二是由以往干部进村入户收缴向定时定点定人负责收缴转变。如五指山市2007年度参合率达到97.4%,其中继续参合率达到99.6%,自行到乡镇农税所缴款率高达98.8%

五、改善条件,提高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在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过程中,我省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了《20042007年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计划投资12亿元,用四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308个农村卫生院的“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人员、设备配套)问题。目前已投入9748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6000万元,启动了281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其中262个项目已完工交付使用,大大改善了农村卫生院的条件,提高了服务能力,使参合农民的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问题能就近得到解决。

与此同时,我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医疗费用控制。各市县合管办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出入院指征管理和费用控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澄迈、儋州等5个市县开展了单病种定额付费,涉及1028个常见病种。我省及时总结经验,对全省各市县开展单病种定额付费作出了规定。

虽然我们在新农合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基金运行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民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