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福建省政府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省医保办),承担日常工作。省医保办挂靠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副省长李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省政府副秘书长赖碧涛、省卫计委副主任陈晓春担任。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docx
附件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