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自2007年启动以来,我司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开展了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基线调查和两次常规监测。通过三年的数据比较,总结了36个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进展,成为评价我国和各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跟踪各重点联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进展,我司决定继续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指标的修订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要求,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为了更全面的反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社区卫生服务取得的成效,在参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我司组织专家对2011年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指标进行了修订。
二、按要求报送监测数据
(一)各重点联系城市(区)卫生局负责常规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第三次常规监测方案》组织和部署监测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定技术支持单位,落实监测经费。各省(区、市)卫生厅局社区卫生服务主管处室要加强对重点联系城市第三次常规监测的指导,协助解决监测过程中的问题。
(二)各填表单位自行到指定网址下载新版本调查表,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调查表。各重点联系城市(区)要对所属地区上报数据进行严格核对,确保上报数据系统、完整和准确,及时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并予以修正,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三)本次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请各重点联系城市(区)及时报送相关数据,避免影响全国数据分析。
三、其他
(一)调查中涉及有关技术问题,请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联系。第三次常规监测方案和调查表电子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数据录入软件及数据库可于本通知印发两周后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专题区/社区卫生服务。
(二)请各重点联系城市(区)卫生局将数据统一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邮箱whtjshyx@163.com。
卫生部妇社司联系人:周巍
电 话:010-6879232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联系人:李永斌、王云霞
电 话:027-83650689,027-83692719
传 真:027-83693756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