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健康司

经验交流

黑龙江佳木斯采取三抓三建举措盘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9-25 来源: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采取“三抓三建”举措,盘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切实发挥了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一是抓准入“门槛”设置,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坚持以三甲医院领办为主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基本标准的“门槛”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佳木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面积、岗位设置、工作人员、医疗设备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所辖区域步行15分钟不能到达的地方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进行淘汰退出。

二是抓职能小组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机制。对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充实,成立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领导小组下设职能小组,根据职责分工部署、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

三是抓部门分工落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服务内容等制定责任指标并进行分工,制发《佳木斯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职责分工表》,明确了社区卫生工作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考核指标、负责科室和负责人。卫生局分阶段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和推进,每周召开例会,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黑龙江省卫生厅社区卫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