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从“两江”医改试点,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始终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社区卫生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环境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镇江市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的比例已经达到55.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三年上转病人年均增长30.9%,接收下转病人年均增长77.3%。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价格平均降低40.8%,门急诊次均费用平均下降20.34%,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初步形成“社区首诊、分级诊疗”的医疗格局。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落实政府举办和投入责任,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保证。以政府名义出台一系列文件,明确社区卫生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中心基本全部由政府举办,按照12-18人/万人口核定机构人员编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城区街道全覆盖。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机构标准化建设;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城市人均标准达到35元;建立“核定收入、核定支出、绩效考核、差额补助、结余留用”财政补偿机制,调动社区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二、加强医保与医疗服务统一协同,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推动力。由财政局设立医保基金专户,负责基金管理,人社局设立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医保基金筹集和个人账户管理,卫生局设立医保结算中心,负责基金结算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发挥最大管理效能。进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引导参保人员、医保资金和医疗服务向基层转移,协同推动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健康管理的新模式。先后8次调整职工医保,6次调整居民医保(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报销比例。目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比三、二、一级医院分别高40、20和15个百分点;居民医保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报销比例达到40%,在三级医院则不报销。改革支付方式,实行按“就诊人头”和“慢病建档人数”预付制,激励机构多提供服务。实行签约服务后,探索实行按“签约人头+就诊人头”付费,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仅提供医疗服务,同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三、建立社区与医院分工协作机制,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支撑力。重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建以两家三甲医院为核心的江苏康复医疗集团和江苏江滨医疗集团,将城区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给两大医疗集团实行一体化管理,通过资源共享,降低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本,通过派出管理团队、免费进修、上级医师到社区坐诊等,较短时间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能力。一体化管理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成为“利益共同体”,使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变为医疗集团内部的主动行为。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能力建设,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源动力。开展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水平。加快人才培养,建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升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健康管理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与社区居民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加快信息化建设,开发部署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和管理水平。(妇社司社区卫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