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对滞留、截留中央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及未按规定足额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的26个市县下达督办单,要求这些市县在规定时限内做好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
此前,吉林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督导调研,发现部分市县存在相关配套资金不到位、未按要求及时拨付项目经费或挤占、截留中央及省级补助经费等现象。为督促解决这些问题,省财政厅、卫生厅对存在问题的市县联合下发督办单。
督办单要求,未及时足额拨付中央及省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且未按规定安排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的市县,必须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专项经费和配套资金拨付到“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户”,并尽快核拨给基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对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及时足额拨付到“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户”的地方,省里将按省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相应核减下一年度资金补助额度,并取消年终以奖代补评比资格。
又悉,吉林省卫生厅近日在辽源市召开全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现场工作会议。各市州卫生局妇社科(处)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会议。省卫生厅副厅长秦海涛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加快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推行统一、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辽源市卫生局及辽源市西安区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介绍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的体会和经验。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及相关问题作了讲解。与会人员参观了辽源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档案管理、使用情况。(吉林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