栓心留人 满意服务之根基
2016-03-02

  医务人员是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提供满意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怎样留住人才,留住乡镇卫生院急需的人才是推进满意服务之关键。浙江省通过制度留人、待遇留人、职业感受留人等方面的措施,促进了乡镇卫生院的人才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打牢基础。
  政策引导,解决好来路问题。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农村定向培养,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实行七年来,通过 “三定一免除”措施,共为基层定向培养医务人员6900余名。由于定向培养以本地生源为主,没有语言的问题和文化的差异,定向生很快融入当地群众,也很快胜任工作,人员稳定性明显提高。三年公开招聘万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又一项解决基层卫生人才来路问题的重大举措,2013年以来,通过实施学费代偿政策,落实职称倾斜等具体优惠措施,已有5000多名医学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其中90%到乡镇卫生院,这些人才逐渐成为乡镇卫生院的中坚力量。
  完善绩效,提高职工收入。基层实行绩效工资后,对于原来业务较好的乡镇卫生院,职工收入增长受到了影响,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受到一定挫伤,人才流失加重。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建立起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同步增长机制;允许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上浮;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对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单位发放绩效考核奖,实行分类考核,妥善解决编外人员的保障问题;打破了原来对于内部分配的结构比例限制,完全由单位自主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通过突破总量、完善考核、搞活内部分配,建立了工资增长与事业发展、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的挂钩机制。201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收入明显增长,人均达7.7万元,在编人员平均增长约8.98%,编外人员平均增长约7.71%,职工积极性被充分调动。
  改善条件,用事业留人。深化医改以来,我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总额从2009年的25.7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86.75亿元,财政补助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支出的比重从2009年的20.4%增加到2014年的34.9%,累计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千家,建设规模近200多万平方米。加强了乡镇卫生院的设备投入,提高医疗设备配置水平,按A、B、C不同的机构规模进行分类配置,改善设备条件,目前,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8%。关心关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为了使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安心工作,规定到乡镇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提前转正定级,并高定1级薪级工资。在此基础上还允许再浮动1级薪级工资,浮动工资满8年后予以固定,固定后可继续浮动。允许在乡镇卫生院的医师、护师,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确定省定合格标准;贯彻城乡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在学历、论文、计算机、英语等方面不同于城市医院的评价标准,评审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给予倾斜和照顾。县级医院招聘人员时,对非紧缺人才,优先到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一定年限,表现突出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打通了乡镇卫生院人才的发展通道。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特色专科建设,培养乡镇卫生院特色人才,为医务人员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平台。同时,各地还不断加大卫生院的周转房等生活设施建设,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建立职工满意度评价机制。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中,职工满意是不可或缺的,只有职工满意度高了,才有好的心情去为群众服务,群众才能享受到周到细致的服务,他们才会满意。我省从2013年开始的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就将职工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评审中发现职工满意度高的单位各项工作的质量就高,单位工作氛围就好,人才流失就少。在制定“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价指标中我们将职工对卫生院的工作环境、内部管理,职工的工资待遇、培训机会、职称评定与晋升,单位与个人的发展前景等方面作为职工满意度评价指标,并纳入到“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满意度考核体系。
  人才、人心是推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之根本,只有留住了人才、栓住了心才能提供满意的服务。
  (本文获得我委举办的“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征文活动行政管理人员组三等奖,作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余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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