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提出争取到2016年,全国3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均达到标准。
据统计,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为76.48亿人次,其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诊疗人次超过30亿人次,占四成多。当前,国内共有3.69万家乡镇卫生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指导意见,“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包括: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居民满意信任。
“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是激发乡镇卫生院内生动力、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一次契机,以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上一个台阶。
“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是一项满足农村群众就医需求、保障全民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任务,浙江省将该活动与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紧密结合,以此为抓手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激发运行活力。
创建活动与等级评审同步开展
2013年,浙江省启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两年来,全省共评审出甲等乡镇卫生院146家、乙等乡镇卫生院437家。通过等级评审,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门诊住院、康复、急救处置、特色专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2014年,全省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7.4%,出院人次增长9.2%,床位使用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均超过了全省的平均增长率。等级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了明显起色,特色专科和住院服务成为乡镇卫生院业务的快速增长点,也成为提高群众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后,浙江省按照国家的指标要求,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抓住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两个核心,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将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指标与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指标有机结合,要求第一阶段命名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应在通过等级评审的乡镇卫生院中产生,在满足等级乡镇卫生院评审要求的基础上,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指标,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的满意度评价,客观反映群众对乡镇卫生院的认可度。
服务能力是提高满意度基础
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强是困扰基层医改的主要瓶颈,也是推进分级诊疗的一个影响因素。为此,浙江省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要两者并重,从强化核心要素配置和服务质量内涵建设两方面入手,抓住标准化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基层特色科室培育、人才队伍建设、县域资源统筹配置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2014年,浙江省省级财政安排1.8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更新。各地乡镇卫生院积极推进中医药、康复、老年病和常见病诊疗等特色专科建设,全省8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了中医药服务,60%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或中医堂(馆)。通过定向培养、学费代偿、县招乡用等措施,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的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度全省新招聘3562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其中90%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建立县域影像、检验、心电等资源共享中心169个,服务覆盖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乡镇卫生院通过建立县级医院住院分部的形式,提高住院服务能力;深化对口帮扶工作,全省有522家乡镇卫生院与县级以上医院建立了对口支援或县域医联体关系。
2014年,浙江省在金华市改革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意见,明确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设绩效考核奖、收支结余分配、提高奖励性绩效比例等措施。2014年,职工收入比上一年增长8%。在积极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与签约服务数量、质量挂钩的补偿方式,充分调动医生的积极性,提高签约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满意率。(文章来源:健康报,作者: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