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2014年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以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多措并举,力求活动取得实效,打造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一是制定评价指标和办法。印发《全省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实施范围、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施步骤及从10个方面20项内容评判群众对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满意度,其中群众满意分值占到总分值的1/4,强调了群众感受的重要性。
二是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青海省于2014年11月召开会议,对州县卫生局局长进行培训,就“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明确活动的重要性、实施目标和实施步骤以及考核评估标准。市(州)、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将建设活动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乡镇卫生院侧重群众评价与监督,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将考评指标逐条分配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努力提高院长管理水平。全省计划用3年时间开展乡镇卫生院院长能力提升工程,以理论培训、实践交流等方式,努力使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院长能力素质有明显提升,形成一支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乡镇卫生院院长队伍,达到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职能有效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为“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青海省各市州以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海东市2014年投入10625万元,用于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对6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进行扩建,新建102套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投入244万元对440个村卫生室、2个中心卫生院开展“基层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格尔木市对4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配备巡回医疗车和B超、心电图及常规化验等设备;并为郭勒木德镇中心卫生院配备了“健康自助小屋”。
青海省多措并举 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20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