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6日至23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显示,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创建活动,紧紧围绕服务、质量、医德、惠民内容,认真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建设效果。通过创建活动,职工精神面貌明显改善,科室设置进一步规范,人员配备逐步趋于合理,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各地还将建设活动与国医堂项目有效结合,中医药建设成为建设活动的亮点。
同时督导发现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没有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二是建设活动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全面。三是医疗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和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四是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没有按照要求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五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不平衡,个别乡镇卫生院没有完成项目任务。六是内部管理不规范,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建设活动上升到事关群众健康,事关医改成败的高度,作为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造福百姓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再动员、再部署。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建设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二是认真开展建设活动“回头看”。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对2014年上报的建设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解决方案,排出时间进度表,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发挥对口支援作用,每所县级医院,必须帮扶一所以上建设活动卫生院,采取“一对一”、“点对点”帮扶,确保完成整改任务,达到建设标准。三是组织开展好下一步建设活动。要坚持“整体推进,重点培育,分批达标”的原则。2015年全面推开“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同时,选择基础条件好,班子素质强的卫生院重点培育,2015年每个县再建设2-3个,到2016年,全省3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确保完成2020年前,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建设标准。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督导“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
201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