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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谐与千年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翟振武教授
2014-12-04

  家庭和谐是家庭发展的共同目标,也是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良好预期。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变迁对家庭规模、结构、类型、功能的变化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家庭和谐已经成为共同的期盼。千年发展目标虽然并未直接涉及家庭,但却蕴含着家庭发展的驱动力量、家庭和谐的促进机制。
  1.千年发展目标下的中国家庭发展
  自2000年以来,中国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进行了各领域的努力、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这些都对增强家庭的发展能力,尤其是增强家庭成员的发展能力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十余年里,中国在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城乡初等教育普及工作,面向全国实行九年免费义务教育,针对西部地区开展“两基”强化攻坚,立足困难家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收效显著,儿童和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这不仅让家庭在教育投入上的压力大为减轻,而且也为家庭的人力资本提升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家庭中的性别平等状况也在明显改善,一批惠及妇女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相继实施,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性别结构趋于平衡,妇女进行创业就业的规模持续扩大,参与决策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妇女权益保障状况的不断优化对其家庭支撑能力的逐渐增强意义突出。这一时期,妇幼健康水平也在持续提升,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妇女免费住院分娩政策的全面实施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妇女孕期保健和儿童计划免疫日臻完备,从而使得婴幼儿死亡率继续下降,家庭孕育和照顾新生命的环境为之改观,这是家庭幸福和谐的重要源泉。总的来看,中国在实现普及初等教育、促进两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等发展目标上取得的成就对于家庭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千年发展正在开拓家庭和谐新的局面。
  2.女性权益与当前中国的家庭和谐
  我国从1995年起,就已经制定实施了三轮发展纲要,作为促进妇女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从女性的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来切实保护妇女权益。2013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3.2/10万,较2000年降低了56.2%;中国妇女参政状况不断改善,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女性占代表总数的22.95%,比上届提高了2.9个百分点。但是,我国目前还与千年发展目标存在着潜在差距。消除对妇女、女童的暴力仍然需要更大的重视和力度,禁止性暴力、性骚扰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此外,大龄下岗失业女性、女大学生和女青年的就业困难也非常突出。女性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结构有待提高,妇女的退休年龄也应该重新考虑。随着人口转变和社会经济转型,中国家庭状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离婚率明显上升,家庭成员居住离散等问题,也应该引发社会对留守妇女和留守女童的关注。女性权益虽然较过去得到了一些提升和改善,在未来还是应该打破阻碍女性发展的一些因素,制定家庭友好型的政策,帮助男女双方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有效促进女性在各方面获得平等权益。
  3.老年关爱与当前中国的家庭和谐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人口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更为严峻。目前,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亿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约为15%。据预测,从2010年到2032年的22年时间里,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将会增加一倍,达到26.69% 的高水平。伴随着快速人口老龄化的是中国家庭的深刻变迁,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类型多样化、家庭结构松散化等特点都导致家庭传统的养老功能削弱明显。庞大的老年人口抚养照料负担既给整个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障支持系统带来沉重压力,也严重威胁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剧烈转型的进程中,人口流动规模越来越大,流动越来越频繁。青壮年长期离家,流动在外求学工作,导致“空巢家庭”的比例持续攀升。当前,“空巢老人”占全体老年人口的比例接近50%,2013年已突破1亿人。“空巢老人”不仅面临肌体老化这一不可逆的自然现象,而且由于儿女长期不能陪伴身边,经济、精神、生活等各方面可支配的资源相对缺乏,尤其在生活照料及医疗保障方面,当“空巢老人”身患疾病而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由于远离身边、忙碌在外的子女无法长期照顾和护理父母,导致众多家庭面临难言难解之痛。所谓“扶老养老传家久,尊老敬老世泽长”,关爱老年人,健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及养老抚老支持系统,特别是协调中国家庭发展与老年人照料的关系,推动广大中国老年人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是实现中国家庭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4.家庭团聚:当前中国家庭和谐的重要议题
  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快速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导致规模庞大的人群长期离家在外,处于流动状态,人们的家庭观念以及家庭成员间的相处模式也随之发生明显的变化。与“故土难离”、“安土重迁”、“几世同堂”的传统中国社会不同,现代中国社会“人在他乡”、“至亲分离”成为常态,快节奏的生活和高压力的工作、学习使得大部分年轻人不得不常常离家在外奋斗拼搏。“小家庭”往往只有等到晚上才能共处一室;“大家庭”则一年都难得聚上一回,家人团圆成为很多中国家庭的奢求。由于不同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整个家庭的幸福和谐,有赖于每位家庭成员各司其职,履行好自己所扮演角色的义务,发挥好自己所承担角色的功能。因此,家庭成员不能常常“团聚”的直接后果便是家庭生活中某些重要角色长期缺位,其角色功能自然也就无法正常发挥,进而引发一系列诸如“留守儿童”安全隐患、“空巢老人”照料困难等的社会问题,不利于和谐家庭的构建。“中国家庭幸福发展指数二期调查”数据结果显示,共有超过三成的被调查者在多达十八个的“幸福影响因素”中将“家人团聚时间多”选为对家庭幸福影响力排名前五的因素,超过“有房有车”、“工作体面”、“有知心朋友”、“生活丰富多彩”、“孩子有出息”、“邻里关系好”等众多其他因素。这意味着近三分之一的中国人认为家人常常欢聚一堂是家庭和谐美满、幸福温馨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未来中国家庭的发展应更多关注“家庭团聚”的诉求,为促成家人团聚创造各方面的支持性条件是促进中国家庭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议题。
  5.家庭和谐: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应有之义
  家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个人发展的保障,未来的社会发展要以家庭发展为依托、个人发展要以家庭发展为平台。家庭和谐能否实现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和谐的家庭能够消减问题、化解矛盾,不和谐的家庭则会产生问题、激化矛盾。千年发展目标中的不少环节虽然也与家庭休戚相关,但其视角还未充分体现家庭的整体性与均衡性,只是关注到家庭中的儿童、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有关家庭发展的具体指标并未真正融入其中。当前,儿童、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关爱与保护仍是中国家庭和谐不容回避的议题,但对这些议题的关注与重视不应损害家庭发展的整体性与均衡性。强调这些议题的同时,更要强调家庭的整体发展与均衡发展,因为儿童、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都是置身于家庭之中,归根到底都是家庭的一部分,脱离家庭的发展不可实现,而家庭和谐可以为其节省发展中的成本、规避发展中的风险。只有从平等的家庭关系着眼,实现所有家庭成员共建幸福和谐的家庭、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家庭发展才能得以完全实现。因此,2015年后发展议程应当更加明确和突出家庭的地位与作用,从家庭和谐的高度概括和容纳儿童和青少年发展、妇女发展以及老年发展等传统议题,从而为社会和个人的发展创造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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